有奖电子游戏信息的公布、提供如何规定?
有奖电子游戏信息的公布、提供,在第121/2021/ND-CP号法令第33条中提及如下:
– 企业有责任在经营地点完整张贴进出场规章,并充分公开完整的游戏规则。
– 企业须应主管国家管理机关要求,充分、及时提供与有奖电子游戏经营活动相关的信息、数据。
– 企业对已公布和提供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有奖电子游戏经营企业将如何开展广告?
有奖电子游戏的广告,在第121/2021/ND-CP号法令第34条中规定,具体如下:
– 只有获颁经营资格证书的企业和本法令第42条第1款规定的企业,方可宣传有奖电子游戏经营活动。
– 广告内容包括:
+ 有奖电子游戏经营企业的名称、地址;
+ 有奖电子游戏的名称;
+ 经营地点的位置;
+ 按本法令第9条规定允许游玩的对象。
– 广告位置、形式
企业只能以看板、招牌的形式在已获主管国家管理机关颁发有奖电子游戏经营许可的旅游住宿设施内部进行广告,但须保证外部人员听不到、看不到广告内容。
– 除本条第1、2、3款规定外,企业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宣传有奖电子游戏经营活动,并须遵守广告方面的其他法律规定。
有奖电子游戏经营中的折扣、促销政策如何规定?
第121/2021/ND-CP号法令第35条关于有奖电子游戏经营中折扣、促销的规定包括:
– 企业有权对玩家实施折扣政策,最高折扣为所购约定货币总价值的2%。确定计税价格时,按实际收取原则计算,已扣除折扣额。
– 财政部就本条第1款规定的各税种,具体指导折扣对象、折扣定额及扣除折扣后计税价格的确定方法。
– 除本条第1款规定的折扣外,企业使用住宿、餐饮、出行服务对玩家进行促销的,这些促销费用只能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律规定的比例计入费用。确定最高促销费用额的费用总额基数为确定企业所得税时可扣除的费用总额,不包括促销费用和兑奖费用。此外,企业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对玩家进行促销。
– 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时,除执行本法令规定外,还须遵守促销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时的注意事项
本文属于企业与并购知识系列,仅供参考,旨在帮助读者在准备材料或开展交易之前,从总体层面了解法律问题。
法律规定可能随时间、地区、材料类型和具体情况而变化。如需确定适用于自身案件的准确法律依据,请在采取行动前拨打 0966.475.966 联系 ANT Legal 律师进行核查与咨询。
常见风险提示
- 适用已被修改、补充或替代的法律文件。
- 准备的材料、文件或证据不齐全。
- 对条件、程序、期限或主管机关理解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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