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法律规定的合作社应收账款和应付债务管理规定

合作社的应收账款包括哪些内容?预付账款监控按照什么规定进行? 文章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详细分享了合作社应收应付账款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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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PL:第 83/2015/TT-BTC 号通知第 13、14、15、16 条

1。应收债务管理

– 合作社和合作社联盟的应收债务包括:

+ 来自成员和成员合作社的应收账款:是指向成员和成员合作社出售和提供但尚未支付的产品、货物和服务的价值。

+ 来自客户的应收账款:是合作社和合作社提供的产品、产品和服务的价值。

+内部信贷活动中的应收账款:是合作社和合作社内部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法律规定的其他应收款。

-合作社和合作社必须对每个债务人、债务内容和每个债务人开具详细的跟踪簿。付款;定期对债务(循环债务、坏账、不可收回债务)进行分类,督促催收。对于实物应收债务,合作社、合作社需要对实物和价值进行监控,以在价格波动时保本。

对于有正常交易关系的客户的应收债务,定期核对、比较应收金额、已收金额、剩余金额,并与合作社、合作社书面确认债务。

– 年度会计期末,根据确定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合作社、合作社联盟必须按照财政部2009年12月7日第228/2009/TT-BTC号通知、2009年12月7日第89/2013/TT-BTC号通知的规定计提坏账准备财政部。 2013年6月28日修订和补充2009年12月7日第228/2009/TT-BTC号通知以及修订、补充和替换的文件(如有)。

– 合作社和合作社工会在以下情况下定期或不定期比较应收账款: 关闭会计账簿以准备年度财务报表时;在执行分立、分立、合并、合并、解散或破产决定时;或法律规定的。统计无法收回的债务和逾期债务,明确相关组织和个人的原因和责任,并按规定确定物质补偿水平。

-对于无法收回的无法收回的债务,由合作社及合作社工会负责办理相关个人和团体的赔偿,剩余余额按以下顺序优先处理。如下:

+坏账准备冲销。

+财务储备金冲销。

+本年生产经营费用的核算。合作社、合作联体在核算业务费用时发生亏损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结转下一年度。

经上述处理后仍无法收回的债务,合作社、合作联体仍须在表外账户进行监控,并组织催收。收回的金额计入合作社和合作社联盟的其他收入。

2.负债管理

– 因借款或在买卖材料、产品、货物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负债必须根据债务对象和债务性质进行分类,包括:应付信贷机构的款项、应付卖方的款项、应付国家的款项、应付会员、成员合作社、雇员的款项以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应付款。

– 合作社和合作社工会必须开设根据每个债权人、贷款内容、贷款期限和每次付款,详细、完整的应付债务账簿。

– 按承诺按时偿还债务。定期审查、评估、分析偿债能力,及早发现偿债困难情况,及时解决,避免逾期债务产生。无需支付或无支付目的的债务计入收入。

3.预付款和预付款的管理、监控

– 预付款是合作社和合作社联盟向官员和成员预付的金额,以执行批准的任务。

– 预付款的监控和会计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 预付款的接收者必须是合作社、合作社联盟的官员或成员。

+预付款申请必须载明预付款的全名、地址(单位、部门)和预付款金额、预付款原因、预付款用途、付款时间,明确预付款退款日期,并必须按照章程和财务管理规定的等级由有资格的人员签署和批准。会计准备一份包含预付款请求的付款单,并将其发送给财务主管进行支付。

+ 预付款在完成工作后立即支付。逾期支付预付款的,预付款人和监督预付款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合作社、合作社联盟的财务、会计管理规定负责。

+预付款的收款人必须按照预付款的内容使用款项,按时付款,并备有全部原始凭证。未缴纳上期预付款的预付款接受人,不得下次预付款。

+合作社、合作社工会对每个科目、每笔预付款和预付款开具详细的预付款监控簿。

4。管理应缴税款和对国家的财务义务

合作社和合作社工会全面执行税法。合作社和合作社工会详细记录对国家的每项税收和财务义务的应付金额、已付金额和剩余金额。

5。管理会员和员工的付款

– 向合作社和合作社工会的成员和雇员支付的款项包括: 工资、利息以及合作社和合作社工会必须支付的其他金额。

– 合作社和合作社工会必须开设详细账簿,以跟踪每个科目和每个应付金额。产品付款需开明细簿,跟踪数量、单价、应付金额;同时,合作社、合作社工会必须向社员开立缴款簿,进行财务公开,实行社员民主制度,不得通过班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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