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许可费?是法律内容,读者在实际执行之前通常需要仔细检查。本文已被 ANT Legal 以易于理解的方式系统化,帮助个人和企业了解主要问题、常见风险和适当的解决方案。
许可费是如何收取的?
根据第 139/2016/ND-CP 号法令第 4 条规定如下:
“第四条 许可费征收率
1. 生产和交易商品和服务的组织的许可费率如下:
a) 注册资本或投资资本超过100亿越南盾的组织:3,000,000越南盾/年;
b) 注册资本或投资资本在100亿越南盾以下的组织:2,000,000越南盾/年;
c) 分公司、代表处、营业地点、公共服务单位、其他经济组织:1,000,000 越南盾/年。
本条a、b点规定的组织牌照费征收率以商业登记证记载的注册资本为基础;如果没有注册资本,则以投资登记证书上注明的投资资本为基础。
2. 从事商品和服务生产和贸易的个人和家庭的许可费率如下:
a) 年收入超过 5 亿越南盾的个人、个人团体、家庭:1,000,000 越南盾/年;
b) 年收入超过 300 至 5 亿越南盾的个人、个人团体、家庭:500,000 越南盾/年;
c) 年收入超过 100 至 3 亿越南盾的个人、个人团体、家庭:300,000 越南盾/年。
d) 根据财政部的指导,收入作为确定个人、个人团体和家庭许可费率的基础。 (由第 22/2020/ND-CP 号法令第 1 条第 2 款 a 点添加)。
3.由经营户(含分公司、代表处、营业场所)转制的中小企业在牌照费减免期结束时(自企业成立之日起第四年):截至当年前6个月的,缴纳全年牌照费;截至当年最后6个月的,缴纳全年牌照费的50%。
生产经营被解散并恢复生产经营活动的家庭、个人和个人团体,在当年前6个月内缴纳全年牌照费,在当年最后6个月内缴纳全年牌照费的50%。 (由第 22/2020/ND-CP 号法令第 1 条第 2 款 b 点修订)
哪些情况可以免除许可费?
根据第 139/2016/ND-CP 号法令第 3 条并补充 c 点第 1 条,第 22/2020/ND-CP 号法令第 1 条规定许可费豁免如下:
免缴许可费的情况包括:
– 年收入1亿越南盾或以下的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个人、个人团体、家庭。
——生产经营活动不规范的个人、个人团体、家庭;根据财政部的指示,没有固定地点。
– 生产盐的个人、个人团体和家庭。
– 组织、个人、个人团体、家庭农业、渔业、海鲜和渔业物流服务。
——公社文化邮局;新闻机构(印刷出版社、音频出版社、视觉出版社、电子出版社)。
– 根据农业合作社法(由第 22/2020/ND-CP 号法令第 1 条第 1 款 a 点修订)在农业领域运营的合作社和合作社联盟(包括分支机构、代表处和营业地点)
– 人民信用基金;合作社、合作社联盟、山区私营企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营业点。山区按照民族委员会的规定确定。 (由第 22/2020/ND-CP 号法令第 1 条第 1 款 b 点修订)。
– 在成立或生产经营活动的第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免收许可费:
+ 新成立的组织(发布新的税务代码、新的商业代码)。
+ 首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家庭、个人、个人团体。
+ 在牌照费豁免期内,设立分支机构、代表处或营业场所的组织、家庭、个人、个人团体可免交牌照费。
– 由工商户转变的中小企业(根据中小企业支持法第16条的规定),自颁发第一份商业登记证之日起,在3年内免收许可证费。
+ 在牌照费豁免期内,中小企业设立分公司、代表处或营业场所,可免交牌照费。
+ 本令施行前设立的中小企业分公司、代表处、营业场所(按照中小企业扶持法第十六条规定免征许可费),分公司、代表处、营业场所的许可费减免期限自本令施行之日起计算,至中小企业免征许可费期限结束。
+ 本令施行前由工商户改制的中小企业,按照中小企业扶持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免收许可证费。
– 公立普通教育机构和公立学前教育机构
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那么我在2022年是否需要支付许可费?
根据第22/2020/ND-CP号法令第1条第1款c点的规定,在第139/2016/ND-CP号法令第3条中增加第8款、第9款,关于牌照费豁免的规定如下:
“1.将第三条修改补充如下:
[…]
c)增加第三条第8、9、10款如下:
“8.成立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第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免收许可证费:
a) 新成立的组织(新税务代码、新商业代码)。
b) 首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家庭、个人、个人团体。
c) 在许可证费减免期间,设立分支机构、代表处或营业地点的组织、家庭、个人、个人团体免收许可费。
[…]”
因此,对于新成立的企业(中小企业除外),在成立的第一年免收许可证费。此豁免的第一年是从成立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
因此,在您讨论的案例中,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2021年该业务将在2021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免收许可费,2022年将不会免收许可费。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时的提示
本文属于法律知识栏目,内容以参考为目的,帮助读者在准备申请材料或实施交易前,从总体层面理解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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