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定?企业所得税去哪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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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定?

根据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2013年修改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四款修订补充),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规定如下:

“一、一个纳税期内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应纳税所得额减去以前年度结转的免税收入和损失后的金额确定的。

2. 应税收入等于收入减去可扣除的生产和经营活动费用加上其他收入,包括在越南境外收到的收入。

3.房地产转让活动、投资项目转让、投资项目参与权转让、矿产勘查、开采、加工权转让所得,须分别确定纳税申报和纳税。转让投资项目(矿产勘查、开采项目除外)所得、转让投资项目参与权(矿产勘查、开采项目除外)转让所得、转让房地产所得发生亏损的,冲减纳税期内生产经营利润。

政府应详细说明并指导本条的实施。”

因此,企业所得税是由应税收入减去以前年度结转的免税收入和损失确定的。

企业所得税去哪里缴纳?

根据第 218/2013/ND-CP 号法令第 12 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缴纳地点如下:

(一)企业在总机构所在地纳税。企业在总机构所在地以外的省、直辖市设有附属会计生产设施的,按总机构所在地和生产设施所在地计算纳税。

附属会计生产设施所在省或直辖市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按照企业当期应纳税额乘以附属会计生产设施发生的成本与企业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本条规定的纳税不适用于工程、工作项目或附属会计建筑机构。

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分级、管理和使用,依照国家预算法的规定执行。

(二)全行业会计企业的附属会计单位取得主营业务活动之外的收入的,应当在其业务活动所在地的省或者直辖市纳税。

(3)财政部对本条规定的纳税地点提供指导。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税率?

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2013年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六款修订补充)第十条规定税率如下:

“1、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2%,除本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的情况以及符合本法第13条规定的优惠税率的对象外。

本条规定的22%税率的情况自2016年1月1日起改为20%税率。

2.年收入总额不超过200亿越南盾的企业适用税率20%。

本条中用于确定适用20%税率的企业的收入为上一年度的收入。

3.在越南勘探、勘探和开采石油、天然气和其他稀有资源的活动,按照规定,每个项目、每个业务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2%至50%。

政府详细说明并指导本条的实施。”

因此,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减去以前年度结转的免税收入和亏损确定的。

企业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总机构所在地以外的省、直辖市设有附属会计生产设施的,按总机构所在地和生产设施所在地计算纳税。

另外,您还可以参考上述关于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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