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提出的问题,公司可以采用哪些形式予以答复?
法律依据:2020年《企业法》第115条第1款关于普通股股东权利的规定: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
1. 普通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a) 出席股东大会并发言,通过授权代表或公司章程、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直接行使表决权。每股普通股享有一票表决权;
b) 按股东大会决定的标准领取股息;
c) 按各股东在公司普通股持股比例优先认购新发行的股份;
d) 自由向他人转让其股份,但本法第120条第3款、第127条第1款及其他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đ) 查阅、摘录有表决权股东名单中的姓名和联系地址信息;要求更正本人的不准确信息;
e) 查阅、摘录或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股东大会决议;
g) 公司解散或破产时,按持股比例获得剩余财产的一部分。
由此可见,在股东大会上,股东有权与董事会成员、监事会直接交流和质询。尽管现行法律尚未具体规定公司可以采用哪些形式答复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提出的问题,但实践中组织股东大会时,股东提出的问题应在会上当场答复。如有问题未能当场答复,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制定股东大会议程时,会议召集人是否需要为股东发言安排充足时间?
法律依据:2020年《企业法》第140条第5款关于召集股东大会的规定:
股东大会的召集
……
5. 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必须履行以下工作:
a) 编制有权参会的股东名单;
b) 提供信息并解决与股东名单有关的投诉;
c) 制定会议议程和内容;
d) 准备会议文件;
đ) 根据会议预期内容起草股东大会决议;在选举董事会成员、监事时编制候选人名单及详细信息;
e) 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
g) 按本法规定向每位有权参会的股东发送会议通知;
h) 服务于会议的其他工作。
6. 按本条第2款、第3款和第4款规定召集和举行股东大会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据此,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负责制定股东大会议程。因此,在制定股东大会议程时,会议召集人应为股东发言、交流、提问安排充足时间,并为相关人员(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独立审计机构等)答复股东、提供信息留出充足时间——以保障公司股东的权益。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是否属于年度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
法律依据:2020年《企业法》第139条第3款关于股东大会会议的规定:
股东大会会议
……
3. 年度股东大会讨论并通过以下事项:
a)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b) 年度财务报表;
c) 董事会关于公司治理及董事会和每位董事会成员履职情况的报告;
d) 监事会关于公司经营成果、董事会及董事或总经理履职情况的报告;
đ) 监事会及监事履职情况的自我评估报告;
e) 每一类别每股的股息标准;
g) 属于其权限的其他事项。
因此,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是年度股东大会讨论并通过的事项之一。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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