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准确的说法是”营业执照税”(lệ phí môn bài)还是”门牌税”(thuế môn bài)?
更新提示:自2026年1月1日起,根据国会第198/2025/QH15号决议第10条第7款,营业执照税的征收缴纳已经终止;第139/2016/NĐ-CP号法令和第22/2020/NĐ-CP号法令已被第362/2025/NĐ-CP号法令废止。
在营业执照税征收缴纳于2026年1月1日终止之前(第198/2025/QH15号决议第10条第7款),根据第126/2020/NĐ-CP号法令第8条,营业执照税属于按年申报的税种及其他国家预算收入。
此前,营业执照税根据1983年《工商业税条例》被称为”门牌税”(thuế môn bài)。当时,”门牌税”被理解为经常从事经营或按趟贸易的组织和个人都必须缴纳的一种营业税。
但是,自2017年7月1日起,随着2015年《规费法》生效,”门牌税”的说法改为”营业执照税”(lệ phí môn bài)。
企业在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时是否必须立即提交营业执照税申报材料?
更新提示:自2026年1月1日起,根据国会第198/2025/QH15号决议第10条第7款,营业执照税的征收缴纳已经终止;第139/2016/NĐ-CP号法令和第22/2020/NĐ-CP号法令已被第362/2025/NĐ-CP号法令废止。因此,企业在注册资本变化时不再需要提交营业执照税申报材料;以下引用的规定仅具历史参考价值。
根据第126/2020/NĐ-CP号法令第10条(关于营业执照税的旧规定——自2026年1月1日征收缴纳终止后不再适用),营业执照税申报材料的提交期限如下:
土地收入、营业执照税、登记费、采矿权出让金及其他按公有资产管理使用法律规定收入的申报材料提交期限
纳税人按《税收管理法》第44条规定的期限提交申报材料。对于按《税收管理法》第44条第5款规定的土地收入、营业执照税、登记费、采矿权出让金及其他按公有资产管理使用法律规定收入的申报材料提交期限,适用以下规定:
1. 营业执照税
a) 新成立的营业执照税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者除外,包括由个体工商户转制而来的中小企业)或新设从属单位、经营地点,或开始生产经营活动,最迟应于成立或开始生产经营活动之次年的1月30日前提交营业执照税申报材料。年内资本发生变化的,营业执照税纳税人最迟应于发生变化信息产生之次年的1月30日前提交营业执照税申报材料。
b) 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者无需提交营业执照税申报材料。税务机关根据税务申报材料和税务管理数据库确定营业额,作为计算应缴营业执照税金额的依据,并按本法令第13条的规定通知营业执照税纳税人执行。
因此,在营业执照税征收缴纳于2026年1月1日终止之前,中小企业在此期间注册资本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在当年内提交营业执照税申报材料。目前,企业不再需要提交营业执照税申报材料。
(在营业执照税征收缴纳于2026年1月1日终止之前)企业提交材料的最迟期限为发生变化信息产生之次年的1月30日。
企业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时,企业营业执照税的征收标准如何确定?
更新提示:自2026年1月1日起,根据国会第198/2025/QH15号决议第10条第7款,营业执照税的征收缴纳已经终止;第139/2016/NĐ-CP号法令和第22/2020/NĐ-CP号法令已被第362/2025/NĐ-CP号法令废止。以下引用的征收标准仅具历史参考价值。
根据第139/2016/NĐ-CP号法令第4条(已被第362/2025/NĐ-CP号法令废止),营业执照税征收标准如下:
营业执照税征收标准
1. 从事商品、服务生产经营的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征收标准如下:
a) 注册资本或投资资本超过100亿越南盾的组织:3,000,000越南盾/年;
b) 注册资本或投资资本为100亿越南盾及以下的组织:2,000,000越南盾/年;
c) 分支机构、代表处、经营地点、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1,000,000越南盾/年。
本款a项、b项所指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征收标准,以经营登记证上记载的注册资本为依据;无注册资本的,以投资登记证上记载的投资资本为依据。
……
4. 本条第1款a项、b项所指组织变更注册资本或投资资本的,确定营业执照税征收标准的依据为计算营业执照税之年的上一年度的注册资本或投资资本。经营登记证或投资登记证上记载的注册资本或投资资本以外币计价的,应折算为越南盾,以营业执照税纳税人向国家预算缴款时其开户的商业银行、信贷机构的买入汇率为依据确定营业执照税征收标准。
据此,中小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征收标准规定如下:
– 注册资本或投资资本超过100亿越南盾的企业:3,000,000越南盾/年;
– 注册资本或投资资本为100亿越南盾及以下的企业:2,000,000越南盾/年。
该营业执照税征收标准(在2026年1月1日征收缴纳终止之前)以经营登记证上记载的注册资本为依据。无注册资本的,以投资登记证上记载的投资资本为依据。在营业执照税征收缴纳于2026年1月1日终止之前,企业变更注册资本的,确定营业执照税征收标准的依据为计算营业执照税之年的上一年度的注册资本或投资资本。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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