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是否有权提出启动破产程序的请求?员工申请破产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何时被视为破产?

根据2014年破产法第四条第二款,破产的概念定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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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破产 就是企业、合作社资不抵债,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情况。”

因此,企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即被视为破产:

– 企业资不抵债;

– 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员工是否有权申请破产程序?

根据2014年破产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此问题规定如下:

“二、职工、基层工会、尚未成立基层工会的地方的直属上级基层工会,有权在企业、合作社未履行支付义务的职工工资及其他债务支付之日起三个月后,申请启动破产程序。”

据此,职工有权在支付义务之日起3个月期满后申请启动破产程序,但企业未提出申请。

那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企业已经拖欠您4个多月的工资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提出为企业启动破产程序的请求。

员工申请启动破产程序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2014年破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启动破产程序的内容如下:

“一、本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职工、工会代表请求人民法院启动破产程序时,必须提出启动破产程序的请求。

2.申请启动破产程序必须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a) 日、月、年;

b) 有管辖权解决破产问题的人民法院名称;

c) 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

d) 请求启动破产程序的企业或合作社的名称和地址;

đ) 企业或合作社未向雇员支付的工资和其他债务总额。

申请所附的证据必须证明工资和其他债务到期。术语。

3。拟指定资产管理人或者资产管理与清算企业的,破产程序申请书中必须载明资产管理人或者资产管理与清算企业的名称、住所。”

因此,员工申请破产程序的主要内容包括:

– 日、月、年;

– 有管辖权解决破产问题的人民法院名称;

– 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

– 需要启动破产程序的企业或合作社的名称和地址;

– 企业或合作社未向雇员支付的到期工资和其他债务总额。

– 拟指定资产管理人或资产管理和清算企业的,申请破产程序时必须载明资产管理人和资产管理和清算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注意:申请必须有证据证明工资和其他到期债务。

申请启动破产程序的员工是否需要缴纳破产费用?

根据2014年破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破产费用的规定如下:

《第二十二条破产费用》

申请启动破产程序的申请人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破产费用符合法院收费法和人民法院收费法的规定。本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五条第二款、第一款第一款规定的申请人,无需缴纳破产费用。”

因此,如果员工在支付义务之日起3个月期限结束时提出破产程序但企业未这样做,则员工无需支付破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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