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确保工人安全行为的制裁根据法律规定在工作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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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安全卫生规划是否需要征求基层工会执行委员会的意见?

根据2015年《职业安全卫生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职业安全卫生规划的规定如下:

”2、职业安全卫生规划必须征求基层工会执行委员会的意见依据如下:

a) 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卫生风险评估;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及应急预案;

b) 上年度职业安全卫生实施结果;

c) 计划的任务、生产经营计划和情况劳动

d) 职工、工会和检查检查组的建议。”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规划职业安全卫生时,必须征求基层工会执委会的意见。

2.职业安全卫生计划的内容?

2015年职业安全卫生法第76条第3款规定了职业安全卫生计划,相应地,职业安全卫生计划必须具有以下主要内容:

-职业安全和消防技术措施,

-职业卫生、防治有害因素、改善劳动条件的技术措施;

-为工人提供个人防护用品;

-关心工人健康;

-安全卫生劳动信息、宣传、教育和培训。

3.如果企业未按照最新规定确保工作场所工人的安全,将面临多少罚款?

根据第 12/2022/ND-CP 号法令第 21 条规定,对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规定的处罚,具体如下:

(1)对未按照法律规定准备有害因素职业环境卫生记录和预防职业病的雇主,处以50万越南盾以上100万越南盾以下的罚款。

(2)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雇主处以 5,000,000 越南盾至 10,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未与基层工会执行委员会协商制定、颁布或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场所安全和职业卫生的计划、规则和程序;

——不安排部门、人员从事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或者安排人员从事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但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未按规定安排部门、人员从事医疗工作,或者未按照规定与有资质的医疗检查、治疗机构签订合同,或者安排人员从事医疗工作但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

– 未按照规定在工作场所安排足够的急救和应急人员;

– 未在工作场所组织急救和紧急服务培训或组织不确保遵守规定的培训。

(3)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雇主处以 20,000,000 越南盾至 25,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 未按照规定定期检查、维护机器、设备、厂房、仓库的;

——未按照规定在工作场所配备安全和职业卫生设备的;

– 未能制定和颁布工作场所事件处理或应急响应计划;

– 在新建、扩建或改建生产、使用、保存和储存对职业安全和卫生有严格要求的机器、设备、物资和物质的工厂和设施时,未制定确保工人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和卫生的措施计划;

——未按照法律规定对责任范围内的职业事故进行调查的;未申报、不及时申报或者谎报职业事故的;未申报、不及时申报或者谎报技术事故,造成安全和职业卫生严重损失的;

– 未能按照法律规定确保工作场所有足够的浴室和厕所;

– 未配备技术和医疗设施,以保证在发生技术事故造成安全和职业卫生严重损失或引发职业事故时能够及时反应和急救。

(4)用人单位对从事重、毒、危险职业、工作,特别是重、毒、危险职业、工作的劳动者劳动保护、保健制度不落实或者执行不力的,依照法律规定按照下列级别之一处以罚款:

– 对于 01 人至 10 名员工的违规行为,罚款 5,000,000 越南盾至 10,000,000 越南盾;

– 对于 11 至 50 名员工的违规行为,罚款 10,000,000 越南盾至 20,000,000 越南盾;

– 对于 51 至 100 名员工的违规行为,罚款 20,000,000 越南盾至 40,000,000 越南盾;

– 对于 101 至 300 名员工的违规行为,罚款 40,000,000 越南盾至 60,000,000 越南盾;

– 对 301 名或以上员工的违规行为处以 60,000,000 越南盾至 75,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5)雇主未能根据重型、有毒、危险、特别是重型、有毒、危险的职业和工作的工作条件对工人进行评估和分类,以执行2015年职业安全卫生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工人制度,将处以50,000,000越南盾至7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注:根据第12/2022/ND-CP号法令第6条第1款,上述处罚级别为针对个人的处罚级别。对组织的罚款是对个人罚款的2倍。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企业不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和卫生的计划,可能会被处以10至2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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