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是否必须持有证券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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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须配备多少名合规稽查人员?

根据2019年《证券法》(经第56/2024/QH15号法律修改补充)第75条第5款: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和证券经营许可的颁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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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许可证与有条件经营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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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人事条件包括:

有总经理(总裁),至少5名持有基金管理执业证书的员工和至少1名合规稽查人员。总经理(总裁)须符合以下标准:

  • a) 不属于正在被追究刑事责任、正在服刑或依法被禁止从事证券业务的情形;
  • b) 在金融、证券、银行、保险领域机构的业务部门,或其他企业的财务、会计、投资部门具有至少4年工作经验;
  • c) 持有基金管理执业证书或政府规定的同等证书;
  • d) 截至提交材料之日最近6个月内未在证券及证券市场领域受过行政处罚。

如设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副总裁),须符合本款a、b、d项规定的标准,并持有与其分管业务相适应的证券执业证书。

据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须配备至少1名合规稽查人员。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经理是否必须持有证券执业证书?

根据第99/2020/TT-BTC号通知第7条第3款:

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与员工

1. 基金管理公司须任命符合2019年《证券法》(经第56/2024/QH15号法律修改补充)第75条第5款规定的总经理(总裁)及分管证券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如有)。

2. 除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外,基金管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须始终保证至少有5名持有基金管理执业证书的员工。

3. 基金管理公司须在下列岗位配备持有证券执业证书的人员:

a) 基金经理;投资分析、投资评估、投资决策业务部门的正副负责人;直接从事投资分析、投资评估、投资决策的员工,须持有基金管理执业证书;

b) 证券投资咨询部门的正副负责人、直接从事证券投资咨询的员工;投资执行部门的正副负责人、直接为委托客户执行投资的员工,须持有相应的证券执业证书。

据此,基金管理公司须在包括基金经理在内的岗位配备持有证券执业证书的人员。

因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经理必须持有证券执业证书。

变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时,是否须通知国家证券委员会?

根据第99/2020/TT-BTC号通知第7条第5款:

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与员工

5. 自通过任命、免职、变更总经理(总裁)、分管证券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变更基金经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公司须通知国家证券委员会并附送下列材料:

a) 任命、免职总经理(总裁)、分管证券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基金经理的决定;

b) 按本通知附录一规定的表格填写的总经理(总裁)、分管证券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基金经理名单;证明新任总经理(总裁)、分管证券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基金经理符合证券法律规定的有效材料复印件。

据此,变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时,须自通过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国家证券委员会。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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