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并创造条件让越南劳动者按合同赴境外工作,同时严格管理服务企业。未组织定向教育或未在劳动者出境前按规定向其发放定向教育课程结业证书的企业,可根据第283/2026/NĐ-CP号法令第49条第2款a点被处以每名违法劳动者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最高2亿越南盾的罚款——该文件为该领域现行处罚文件(2026年9月10日起施行,替代第12/2022/NĐ-CP号法令)。
1. 国家关于送越南劳动者赴境外工作的政策
根据《2020年越南劳动者按合同赴境外工作法》第4条,国家政策包括:鼓励提高劳动者专业、技术水平;扩大境外劳动力市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加强管理,严肃处理送越南劳动者赴境外工作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企业只有在获发许可证并完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后,方可从事送劳动者赴境外工作的服务活动。
2. 服务企业必须为劳动者组织定向教育
定向教育是服务企业在劳动者出境前的强制性义务。定向教育内容包括关于接收国风俗习惯、法律、劳动合同、劳动者权利义务的必要知识,以及在境外工作时处理突发情况的技能。完成后,企业须按规定向劳动者发放定向教育课程结业证书。
这是保障劳动者在赴境外工作前了解自身权利、义务和风险的条件之一,也是国家管理机关检查、监督服务企业活动的依据。
3. 未组织定向教育罚多少?
根据第283/2026/NĐ-CP号法令第49条第2款a点(规定劳动、社会保险和越南劳动者按合同赴境外工作领域行政违法处罚),服务企业未组织定向教育或未按规定在劳动者赴境外工作前向其发放定向教育课程结业证书的,按每名违法劳动者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2亿越南盾。
此外,企业还应注意第283/2026/NĐ-CP号法令第49条的其他相关罚款标准,例如:未在数据库系统更新劳动者信息,处300万至500万越南盾罚款;更严重的违法行为(违法向劳动者收费、超登记人数送劳动者出境等)罚款幅度更高,并可被限期暂停活动。
过渡规定提示:第283/2026/NĐ-CP号法令自2026年9月10日起施行,替代第12/2022/NĐ-CP号法令。对于此前发生的行为,处罚文件的适用按该法令第67条过渡规定执行(对在施行日前已终结的行为,适用行为实施时有效的法律文件)。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本文仅供参考,帮助读者对法律问题形成总体了解。目前发证机关为内务部(劳动国家管理职能已于2025年移交)。如需准确确定适用于本企业的义务、罚款标准和程序,请在办理前拨打 0966.475.966 联系ANT Legal律师进行核查和咨询。
需注意的常见风险
- 错误适用第12/2022/NĐ-CP号法令(已于2026年9月10日失效)。
- 未完整保存参加定向教育的劳动者名单、记录和已发放的证书。
- 混淆发证机关(内务部,而非原劳动荣军社会部)。
- 违反2026年9月10日前产生材料的过渡规定。
ANT Legal能提供哪些帮助?
ANT Legal协助送劳动者赴境外工作的服务企业审查经营条件、完善许可证申请材料、制定符合规定的定向教育方案,并处理与管理机关产生的问题。如需快速咨询,请拨打 0966.475.966 联系我们的律师。
常见问题
送劳动者出境的企业必须组织定向教育吗?
必须。定向教育是服务企业在劳动者出境前的强制性义务;完成后,企业须按规定向劳动者发放定向教育课程结业证书。
未组织定向教育罚多少?
每名违法劳动者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罚款,最高2亿越南盾(第283/2026/NĐ-CP号法令第49条第2款a点)。
送劳动者出境服务许可证向哪个机关申请?
企业只有在获发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服务活动;目前发证机关为内务部(劳动国家管理职能已于2025年移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