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成员不得直接抽回出资:按第52条转让出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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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短回答: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不得直接从公司抽回出资;要抽回出资,须按2020年《企业法》(经第76/2025号法律修订补充)第52条,向其他成员或公司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份额。

向其余成员发售出资份额的程序

希望转让的成员须按出资比例、以同等发售条件向其余成员发售出资份额。其余成员自发售之日起有30日决定是否购买。该期限届满后,未被购足的部分方可按不更优惠的条件转让给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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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变更公司成员

转让完成后,公司须按第168/2025号法令向省级经营登记机关办理成员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如有)登记手续。仅剩一名成员的,公司须登记转换企业类型。

适用的法律依据

  • 2020年《企业法》(59/2020/QH14),经第76/2025号法律修订:第51、52、53条。
  • 第168/2025号法令关于企业登记。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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