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股东大会开幕宣言是法律内容,读者在实际执行之前通常需要仔细检查。本文已被 ANT Legal 以易于理解的方式系统化,帮助个人和企业了解主要问题、常见风险和适当的解决方案。
会议议程中是否明确了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五款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
…
5、股东大会召集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a) 准备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名单;
b) 提供信息并解决与股东名单相关的投诉;
c) 准备会议议程和内容;
d) 准备会议文件;
d) 根据预期会议内容提出股东大会决议草案;选举董事会成员和财务总监时的候选人名单和详细信息;
e) 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
g) 向依照本法规定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发出会议邀请;
h) 会议的其他工作。
因此,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必须准备年度股东大会的议程和内容。
换句话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必须在会议议程中明确。
按照规定谁有权宣布年度股东大会开幕?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程序
公司章程未另有规定的,股东大会的会议及表决程序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会议召开前,股东必须登记出席股东大会;
二、主席、秘书和计票委员会的选举规定如下:
a) 董事会召集的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或者授权其他董事主持;董事长缺席或暂时不能工作时,由其余董事会成员按照多数原则选举其中一名成员主持会议;如果无法选举主席,执行控制委员会主席将提请股东大会选举一名会议主席,并以得票最高者为会议主席;
b) 除本条a点规定的情况外,签字召集股东大会的人应当指示股东大会选举会议主席和得票最多的人主持会议;
c) 主席指定一名或数人担任会议秘书;
d) 股东大会根据会议主席的要求,选举一名或多名计票委员会成员;
3、会议议程和内容须经开幕式股东大会批准。计划必须确定会议议程中每个问题的时间;
由此可见,目前2020年《企业法》并没有规定谁有权宣布会议召开。
这是公司在组织股东大会时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因为此时会议主席的选举尚未完成。
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当是按照会议邀请函和会议议程规定的时间宣布股东大会召开的人。
董事长是否兼任股东大会主席?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156条第3款规定,董事长:
董事长
…
3、董事长享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a) 制定董事会的方案和运营计划;
b) 准备会议议程、内容和文件;召集、主持、主持董事会会议;
c) 组织通过董事会的决议、决定;
d) 监督董事会决议、决定的组织实施过程;
dd) 股东大会主席;
e)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因此,按照规定,董事长兼任股东大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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