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状况报告信息披露实施规定是法律内容,读者在实际执行之前通常需要仔细检查。本文已被 ANT Legal 以易于理解的方式系统化,帮助个人和企业了解主要问题、常见风险和适当的解决方案。
谁每六个月/每年发布一次国有企业治理和组织结构现状报告信息?未在企业信息门户公开信息的企业名单由哪个机构负责公示?
1. 谁每6个月/每年发布一次国有企业治理和组织结构现状报告信息?
与第47/2021/ND-CP号法令第20条关于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原则的规定相比:
据此,国有企业治理和组织结构状况报告每6个月/每年进行一次信息披露。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有权披露实施信息的人.
国有企业通过授权人披露信息的,须向业主代表机构和计划投资部提交授权委托书;同时,在企业网站上公示此内容。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有权披露信息的人对所披露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诚实性、准确性负责。
每六个月/每年披露国有企业治理和组织结构现状报告信息时应注意的事项:
——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完整、准确、及时,保证企业经营公开、透明的要求;
+ 确保国家和社会机构管理和监督活动的效率和有效性。
– 按照第 47/2021/ND-CP 号法令附件二规定的格式构建并转换为电子数据(文件格式为 PDF、Word、Exel)时,每 6 个月/年报告国有企业的治理和组织结构状况。
+ 电子文件的名称必须与第 47/2021/ND-CP 号法令所附附录 II 中规定的报告类型名称相对应。
+ 信息披露语言为越南语。
– 通过电子网络披露信息时,每 6 个月/年报告国有企业治理和组织结构的现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具有纸质文本的价值,是整理、比对、验证信息的基础,为信息的收集、综合服务;
+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检查和监督。|
-每6个月/年必须在企业电子信息页、门户网站或电子信息页上维护国有企业治理和组织机构状况报告。
– 国有企业按照法律规定保存、保存报送、公开的信息。
2.哪个机构负责公布不在商业信息门户上披露信息的企业名单?
根据第 47/2021/ND-CP 号法令第 32 条规定计划和投资部的职责如下:
计划和投资部的职责
1。保障信息基础设施及相关设备持续稳定地管理、维护和运行企业信息门户,保障企业发布信息安全、便捷。
2.组织开展国家国有企业数据库信息披露、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
3.汇总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情况,审核并公示未在企业信息门户公开信息的企业名单,报告总理并通报业主代表机构,以便主管机关按规定处理违规行为。
4.在企业信息门户上建设、更新、管理和利用全国国有企业数据库,满足信息获取和有效利用服务社会效益的要求。
5。主持国家国有企业数据库与部委、部级机关、国家机关、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等组织的企业数据库的整合、共享和对接,开发、使用和服务政府的指导和管理。
6.定期审议并提出商务信息门户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系统升级发展计划。准备定期、定期或意外的预算估算,以确保商业信息门户运营和升级的资金。
与上述规定相比,计划投资部负责公布未在商业信息门户上披露信息的企业名单,
同时,计划投资部必须向总理报告,并通知代表机构业主,让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违规行为。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时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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