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的概念
“企业是具有自己的名称、资产和交易住所,依法设立或登记设立,以经营为目的的组织”,依据2020年《企业法》第4条第10款。
2.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谁?
依据2015年《民法典》第134条和第137条,具体如下:
“第134条 代理
1. 代理是指个人、法人(以下统称代理人)以个人或另一法人(以下统称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为其利益设立、实施民事交易。
2. 个人、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设立、实施民事交易。法律规定须亲自设立、实施该民事交易的,个人不得让他人代理。
3. 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代理人须具有与所设立、实施的民事交易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
第137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1.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包括:
a)法人依章程指定的人;
b)依法有权代表的人;
c)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指定的人。
2. 一个法人可以有多名法定代表人,每名代表人依本法典第140条和第141条的规定有权代表法人。”
可见:
– 代理是指个人、法人(以下统称代理人)以个人或另一法人(以下统称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为其利益设立、实施民事交易。
–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人依章程指定的人;依法有权代表的人;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指定的人。一个法人可以有多名法定代表人,每名代表人依规定有权代表法人。
3.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谁?
依据2020年《企业法》第12条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如下:
–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因企业交易产生的权利、履行义务的个人,以民事案件申请人、原告、被告、有利害关系权利义务人的身份在仲裁、法院面前代表企业,并依法行使其他权利、履行其他义务。
–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有一名或多名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具体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数量、管理职务及权利、义务。公司有多名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章程具体规定每名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公司章程未明确每名法定代表人权利、义务划分的,公司每名法定代表人对第三方均为企业的完全授权代表;全体法定代表人对给企业造成的损害,依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 企业须保证始终至少有一名法定代表人在越南居住。仅剩一名在越南居住的法定代表人时,该人在离境前须书面授权另一名在越南居住的个人行使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履行义务。此种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仍须对已授权的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承担责任。
– 本条第3款规定的授权期限届满,企业法定代表人尚未返回越南且无其他授权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 被授权人继续行使个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履行义务,直至企业法定代表人返回企业工作;
+ 被授权人继续行使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履行义务,直至公司法定代表人返回公司工作,或直至公司所有者、成员理事会、董事会决定另派他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 除本条第6款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仅剩一名法定代表人,该人离开越南超过30日而未授权他人行使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履行义务,或死亡、失踪、被刑事追诉、被临时羁押、正在服刑、正在强制戒毒所、强制教育机构执行行政处理措施、被限制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认知和行为自控困难、被法院禁止担任职务、禁止执业或从事特定工作的,公司所有者、成员理事会、董事会应另派他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 对两名成员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成员死亡、失踪、被刑事追诉、被临时羁押、正在服刑、正在强制戒毒所、强制教育机构执行行政处理措施、逃离居住地、被限制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认知和行为自控困难、被法院禁止担任职务、禁止执业或从事特定工作的,另一成员当然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直至成员理事会就公司法定代表人作出新的决定。
– 法院和其他有权进行诉讼的机关有权依法指定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
根据上述规定,可归纳以下几个要点:
–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因企业交易产生的权利、履行义务的个人,以民事案件申请人、原告、被告、有利害关系权利义务人的身份在仲裁、法院面前代表企业,并依法行使其他权利、履行其他义务。
–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有一名或多名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具体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数量、管理职务及权利、义务。
企业须保证始终至少有一名法定代表人在越南居住。仅剩一名在越南居住的法定代表人时,该人在离境前须书面授权另一名在越南居住的个人行使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履行义务。
4.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包括哪些?
依据2020年《企业法》第13条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的规定,如下:
“第13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有以下责任:
a)诚实、审慎、以最佳方式行使被授予的权利、履行被授予的义务,以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
b)忠于企业利益;不滥用地位、职务,不利用企业的信息、专有技术、商业机会、其他资产谋取私利或为其他组织、个人利益服务;
c)及时、完整、准确地向企业通报本人及其利害关系人拥有或持有股份、出资份额的企业,依照本法的规定。
2.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因违反本条第1款规定的责任而给企业造成的损害承担个人责任。”
因此,可见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有以下责任:
– 诚实、审慎、以最佳方式行使被授予的权利、履行被授予的义务,以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
– 忠于企业利益;不滥用地位、职务,不利用企业的信息、专有技术、商业机会、其他资产谋取私利或为其他组织、个人利益服务;
– 及时、完整、准确地向企业通报本人及其利害关系人拥有或持有股份、出资份额的企业,依照本法的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因违反规定责任而给企业造成的损害承担个人责任。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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