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撤销请求如何规定?
依据2020年《企业法》第151条关于请求撤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的规定,如下:
“第151条 请求撤销股东大会决议
自收到股东大会决议或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股东大会书面征求意见计票记录之日起90日内,本法第115条第2款规定的股东、股东团体,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审查并撤销股东大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部分内容,情形如下:
1. 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及决议通过的顺序、程序严重违反本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152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2. 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
据此,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及决议通过的顺序、程序严重违反本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股东、股东团体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审查并撤销股东大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的部分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中谁有权请求撤销股东大会决议?
依据上述2020年《企业法》第151条:自收到股东大会决议或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股东大会书面征求意见计票记录之日起90日内,本法第115条第2款规定的股东、股东团体,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审查并撤销股东大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的部分内容。
援引2020年《企业法》第115条第2款关于普通股股东权利的规定如下:
“第115条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
[…] 2. 持有公司普通股总数5%以上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更小比例的股东或股东团体,享有以下权利:
a)查阅、摘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簿及决议、决定、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报告、须经董事会通过的合同、交易及其他文件,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经营秘密的文件除外;
b)在本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下,要求召集股东大会;
c)认为必要时,要求监事会检查公司管理、经营活动的具体问题。请求须书面提出,并包括以下内容:个人股东的姓名、联系地址、国籍、个人法律文件号码;组织股东的名称、企业代码或组织法律文件号码、总部地址;每名股东的股份数量和股份登记时间、股东团体股份总数及在公司股份总数中的持股比例;需检查的问题、检查目的;
d)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据此,持有公司普通股总数5%以上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更小比例的股东或股东团体,有权请求撤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
被请求撤销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如何执行?
2020年《企业法》第152条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效力的规定,具体如下:
“第152条 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
1. 股东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或自该决议载明的生效时间起生效。
2. 经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即使其会议召集及决议通过的顺序、程序违反本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股东、股东团体依据本法第151条请求法院或仲裁撤销股东大会决议的,该决议在法院、仲裁撤销该决议的决定生效前仍具执行效力,主管机关决定适用临时紧急措施的情形除外。”
据此,股东、股东团体请求法院或仲裁撤销股东大会决议的,该决议在法院、仲裁撤销该决议的决定生效前仍具执行效力,主管机关决定适用临时紧急措施的情形除外。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本文属于企业与并购知识知识栏目,仅供参考,旨在帮助读者在准备材料或进行交易之前,对相关法律问题形成总体了解。
法律法规可能因时间、地区、材料类型和具体情况而发生变化。如需确定适用于您案件材料的准确法律依据,请在采取行动前致电 0966.475.966 联系 ANT Legal 律师进行核查和咨询。
常见风险提示
- 适用了已被修改、补充或替代的法律文件。
- 准备的材料、文件或证据不齐全。
- 对条件、程序、时限或主管机关理解有误。
- 未充分评估法律风险即签署、提交材料或进行交易。
ANT Legal 能提供哪些帮助?
ANT Legal 可协助审查具体情况、核查材料、确定适用的法律依据、就处理方案提供咨询,并在必要时代表客户与个人、组织或主管机关进行沟通。
如需快速咨询,请致电 0966.475.966 联系我们的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