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服务及物流服务经营情况是法律内容,读者在实际执行之前通常需要仔细检查。本文已被蚂蚁法律以易于理解的方式系统化,帮助个人和企业了解主要问题、常见风险和适当的解决方案。
物流服务是发展潜力和国际接轨备受瞩目的行业之一。那么,法律如何规范物流服务及其业务条件呢?本文根据2005年商法和其他详细指导性文件分享了有关物流服务的法律规定。
CSPL:2005年商法第233条
规范物流服务业务的第 163/2017/ND-CP 号法令第 3、4、5 条
1。什么是物流服务?
物流服务是指贸易商组织执行一项或多项任务,包括接收货物、运输、仓储、仓储、报关、其他文书工作、客户咨询、包装、唛头、交付或与客户约定的与货物有关的其他服务以获取报酬的商业活动。物流服务越南语音译为物流服务。
2.物流服务分类
提供的物流服务包括:
– 集装箱装卸服务,机场提供的服务除外。
– 集装箱仓储服务属于海运支持服务。
– 仓储服务属于支持所有运输方式的服务。
– 送货服务。
–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 报关代理服务(包括清关服务)。
– 其他服务,包括以下活动: 核对提单、货运经纪服务、货物检验、服务取样和重量确定;货物接收和验收服务;运输文件准备服务。
– 批发和零售支持服务,包括库存管理、收集、收集、货物分类和交付。
– 货运服务属于海上运输服务。
– 货运服务属于内河运输服务。
– 货运服务,属于铁路运输服务。
– 货物运输服务,属于公路运输服务。
– 航空运输服务。
– 多式联运服务。
– 技术分析和检验服务技术。
– 其他运输支持
– 物流服务商与客户按照商法.
3的基本原则约定的其他服务。从事物流服务业务的条件
(1)提供物流服务项下特定服务的贸易商必须符合法律对该服务规定的投资和经营条件。
(2)通过与互联网、移动通信网或其他开放网络相连接的电子方式进行部分或全部物流业务活动的贸易商,除满足特定服务的法律规定外,还必须遵守电子商务的规定。|
– 外国投资者从事物流服务的条件:
属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家和地区的外国投资者除满足第(1)和(2)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遵守电子商务相关规定。允许在下列条件下提供物流服务:
+ 如果货物运输服务属于海上运输服务(国内运输除外):
- 可设立经营悬挂越南国旗的船队的公司或向企业注资、购买股份或出资,其中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49%。这些公司在越南拥有的悬挂越南国旗(或在越南注册)的船舶上工作的外籍海员总数不超过船舶资本的1/3。船长或大副必须是越南公民。
- 允许外国航运公司设立企业或出资、购买股份或出资。
+ 集装箱装卸服务业务属于海上运输辅助服务(可预留部分区域提供服务或在这些区域办理许可手续)的,可设立企业或出资、入股、出资,其中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不超过50%。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商业合作合同的形式在越南建立商业存在。
+ 如果集装箱装卸服务业务属于支持所有运输方式的服务,除机场提供的服务外,允许他们在企业设立企业或出资、购买股份或出资,其中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不超过 50%。
+ 如果属于海运支持的清关服务业务服务,您可以设立企业或出资、购买股份或向企业出资,包括国内投资者出资。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商业合作合同的形式在越南建立商业存在。
+ 如果从事其他服务贸易,包括以下活动:检查提单、货运经纪服务、货物检验、取样和重量测定服务;货物接收和验收服务;运输文件准备服务,设立企业或出资、购买股份、入股企业,包括国内投资者的出资比例。
+ 内河运输服务项下的货运服务业务、铁路运输服务项下的货运服务,设立企业或出资、购买股份、入股企业出资,包括投资者的出资比例 外国投资不得超过 49%。
+ 如果是货运业务属于道路运输服务的运输服务业务,通过合作经营合同、设立企业或者出资、入股、入股企业等方式开展,其中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51%。公司100%的司机必须是越南公民。
+ 从事航空运输服务业务时,必须遵守航空法的规定。
+ 从事技术分析和检验服务业务时
- 为行使政府权力而提供的服务,三年后以国内投资者出资企业形式或五年后以外国投资者出资不受限制的企业形式开展,自私营服务提供者被允许从事这些服务之日起。
- 不得从事运输工具检验和认证服务业务。
- 实施技术分析和检验服务仅限于在主管机关出于国家安全和国防原因确定的地理区域内经营。
– 如果外国投资者适用的国际条约对物流服务业务条件有不同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选择适用这些条约中规定的投资条件。
4。责任限制
– 责任限制是指提供物流服务的经营者按照本令的规定,对在组织和履行物流服务过程中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
– 相关法律对提供物流服务的经营者的责任限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
– 相关法律没有规定责任限额的,提供物流服务的经营者的责任限额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则按如下方式处理:
+ 如果客户没有事先通知货物价值,则每次赔偿索赔的最高责任限额为 5 亿越南盾。
+ 如果客户事先通知货物价值并得到物流服务商确认,则责任限额将不超过货物价值。
– 提供物流服务的贸易商组织实施多个不同责任限额阶段的责任限额,以责任限额最高的阶段的责任限额为准。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时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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