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海关手续的法律规定是法律内容,读者在实际执行之前通常需要仔细检查。本文由蚂蚁法律以通俗易懂的方式重新整理,帮助个人和企业了解主要问题、常见风险和适当的解决方案。
在海关手续优先制度中,企业是否可以被海关优先考虑办理货物交付手续?
1。在海关手续优先制度中,海关当局是否可以优先办理货物交付手续?
在海关手续优先制度中,根据第08/2015/ND-CP号法令第9条及该法令第1条第6款的补充规定,海关当局可以优先让企业办理货物交付手续吗? 59/2018/ND-CP 如下:
优先模式
1。优先权制度按照《海关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2。优先海关、港仓业务机构优先办理货物交接手续,优先检验监管。
3.货物属于专门检验的,允许企业在等待专门检验结果期间将进口货物带到企业仓库保存,除非专门检验法规定货物必须在口岸接受检验。货物在口岸需接受专门检查的,优先优先接受检查。
4。除《海关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免予海关查验
因此,根据优先通关法规定,企业在海关优先办理交接手续。
2。有逃税行为的企业是否有资格在海关手续中申请优先权?
有逃税行为的企业是否有资格按照第 08/2015/ND-CP 号法令第 10 条的规定申请优先权,如下:
优先申请优先权的条件
1。遵守海关和税法
自企业提交优先企业认定书面申请之日起连续2年,企业未违反税收、海关法规定,未达到因下列行为受到处理的程度:
a) 逃税行为;税务欺诈;跨境走私和非法运输货物;
b) 形式和处罚超出海关部门主管和同等职位权限的行政违法行为。
2。良好遵守会计和审计法律的条件:
a)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执行会计准则;
b) 年度财务报表必须由具有独立审计法提供审计服务资格的审计公司审计。根据越南审计准则,审计报告中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必须是完全采纳的意见。
3.内部控制制度条件:
企业必须实施并保持对整个进出口货物供应链的实际操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控制的制度和流程。
…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在提交书面认定申请时连续2年有逃税行为。认定为优先企业不符合条件。
而企业在提交优先企业书面申请时,连续02年以前有逃税行为的,仍符合条件。
3.谁有权决定承认企业在海关程序中的优先制度?
谁有权决定承认第 08/2015/ND-CP 号法令第 11 条规定的企业在海关程序中的优先制度,并补充了第 59/2018/ND-CP 号法令第 1 条第 7 款,具体如下:以下:
承认、延期、暂时中止、中止优先权制度适用的程序
…
2。优先企业的评审认定
a) 海关总署自收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完整文件之日起30天内,对优先企业进行评审和认定。
案件复杂,需要征求有关部委意见的,可以延长评审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b)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海关总署署长应作出承认优先企业的决定。
认定优先企业的决定自决定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03年,如果企业仍然完全符合规定的条件,则自动延续接下来的03年。
3.暂停适用优先权制度:企业接到海关通知后未履行《海关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责任的,海关应当暂停适用优先权制度,为期60日。
…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发布决定承认海关程序中企业优先权制度的人是海关总署署长。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时的提示
本文属于法律知识栏目,内容以参考为目的,帮助读者在准备申请材料或实施交易前,从总体层面理解相关法律问题。
法律规定可能因时间、地区、申请材料类型及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需准确确认适用于具体案件或文件的法律依据,建议您在实施前通过 0966.475.966 联系 ANT Legal 律师进行审查和咨询。
常见法律风险提示
- 误用已经被修改、补充或替代的法律文件。
- 申请材料、文件或必要证据准备不完整。
- 对条件、程序、期限或有权机关理解不准确。
- 在未充分评估法律风险前签署文件、提交材料或实施交易。
ANT Legal 可以提供哪些支持?
ANT Legal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审查资料,确认适用的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方案,并在必要时代表客户与个人、组织或有权机关沟通办理。
如需快速咨询,您可以通过 0966.475.966 联系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