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股份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是法律内容,读者在实际执行之前通常需要仔细检查。本文已被蚂蚁法律以易于理解的方式系统化,帮助个人和企业了解主要问题、常见风险和适当的解决方案。
股份公司(非上市公司)是否需要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如何召开?本文详细分享了2020年企业法中围绕股东大会主题的法律规定。
CSPL:2020年企业法第139条、第140条
1。股份公司是否需要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139条关于股东大会的规定:
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除召开年度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股东大会地点确定为主席出席会议的地点,且必须在越南境内。
2。股东大会必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内每年召开一次。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董事会决定在必要时延长年度股东大会,但不得超过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
结论:与上述规定相比,股份公司(非上市公司)仍须每年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召开。如果需要延期,则不得超过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
2。召开股份公司年度股东大会
– 董事会召集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在下列情况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认为为了公司利益有必要;
+董事会和控制委员会剩余成员人数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成员人数;
+ 应 2020 年企业法第 115 条第 2 款规定的股东或股东团体的要求;
+ 应监事会的要求;
+ 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况。
– 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除外否则,如果董事会、监事会剩余成员人数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人数,董事会必须自该情况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股东大会。
–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若收到 2020 年企业法第 115 条第 2 款规定的股东或股东团体的请求,或收到监事会的请求,董事会必须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天内召开股东大会
– 如果董事会董事不召开股东大会 按照规定,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必须赔偿公司遭受的损失。
– 董事会不按照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的,在未来三十日内,监事会将按照本规定的规定代替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法律。监事会未按照规定召集股东大会的,监事会必须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
– 股东大会召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 准备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名单;
+ 提供信息并解决与股东名单有关的投诉东;
+准备会议议程及内容;
+准备会议文件;
+根据会议预期内容提出股东大会决议草案;选举董事会、监事时,拟定候选人名单及详细情况;
+确定会议时间、地点;
+向依照本法规定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发出会议邀请通知;
+为会议服务的其他工作。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时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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