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术园区内的加工出口企业在满足海关检查、监管条件及适用于保税区的规定时,适用工业区、经济区内加工出口企业的特别规定(第10/2024/NĐ-CP号法令第16条)。高技术园区属于投资优惠地区,享受适用于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地区的投资优惠(第10/2024/NĐ-CP号法令第12条)。
1. 高技术园区内加工出口企业的政策
根据第10/2024/NĐ-CP号法令第16条:除投资优惠、扶持外,高技术园区内的加工出口企业在满足海关检查、监管条件以及进出口税法中适用于保税区的规定时,适用工业区、经济区法律中工业区、经济区内加工出口企业的特别规定。企业在第10/2024/NĐ-CP号法令生效前已满足上述条件的,自满足条件之日起适用。
投资手续方面:设立加工出口企业的投资登记按照投资法和第10/2024/NĐ-CP号法令执行;材料包括应用高技术生产高技术产品的投资项目文件,以及关于具备满足适用于保税区的海关检查、监管条件能力的承诺书;加工出口企业的投资目标记载于投资政策批准决定/投资登记证书。
2. 高技术园区投资项目的投资优惠与扶持政策
根据第10/2024/NĐ-CP号法令第12条:
– 高技术园区属于投资优惠地区,享受适用于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地区的投资优惠;
– 具体优惠、扶持标准适用投资法、企业所得税法、进出口税法、土地法、信贷法及相关法律;
– 高技术园区管理委员会及有权机关按照一站式机制办理投资、企业、土地、建设、环境、劳动、税收、海关等行政手续;支持劳动力招聘;
– 高技术园区的项目与活动优先参与劳动力培训招聘、高技术研究应用与技术转让、创新企业与创新创业中小企业扶持、贷款扶持等扶持计划;
– 省级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在其权限内出台政策并安排扶持资源,以吸引投资项目与高技术人才进入高技术园区。
3. 鼓励技术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投资的机制
根据第10/2024/NĐ-CP号法令,国家鼓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和经营高技术园区内的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基础设施的投资者享受上文第12条规定的投资优惠与扶持,并按相关法律获得国家在土地、信贷方面的支持。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第10/2024/NĐ-CP号法令规范高技术园区。《2008年高技术法》已被第133/2025/QH15号法(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替代;投资者在适用前应查阅最新指导文件。如需高技术园区投资咨询,敬请致电ANT Legal律师:0966.475.966。
常见风险提示
高技术园区内的企业不会自动享受税收优惠:具体优惠标准取决于企业所得税法、进出口税法及各项目满足的条件。加工出口企业须完全满足海关检查、监管条件方可适用特别规定。
ANT Legal可以提供哪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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