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公司的出资成员可以使用贷款资金出资设立公司吗?

再保险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吗?

2022 年《保险业务法》第 62 条对再保险公司的组织和运营形式规定如下:

相关法律服务 · P0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如企业需要审查公司治理权限、决议、章程或内部争议风险,ANT Legal 可协助评估文件并提出合适的处理方向。

网站信息仅供一般参考,不替代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保险企业、再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经营形式

1、股份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

因此,再保险公司仍可以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组织。

再保险公司的出资成员可以使用贷款资金出资设立公司吗?

再保险公司的出资成员是否可以使用贷款资金出资设立公司,根据2022年保险业务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如下:

保险企业和再保险公司设立和经营许可的一般条件

1、股东、会员出资设立的条件:

a) 组织和个人有权根据企业法的规定在越南设立和管理企业;

b) 具有合法地位、合法经营的组织;如果出资10%或以上注册资本,该企业必须在提交许可证申请之时的最近连续3个财政年度盈利,并符合政府规定的财务条件;

c) 获得在越南设立和经营许可的保险企业和再保险公司必须出资设立新的保险企业或再保险公司,并且必须在提交许可申请时的最近三个连续财政年度盈利,并符合本法规定的资本充足率。

2、资金条件:

a) 注册资本以越南盾出资,且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水平;

b) 股东和创始成员不得利用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贷款资金或投资信托资金出资。

三、人员条件:具有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管理能力、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条件和标准的董事长或者董事局主席、董事或者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精算专家。

(四)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形式和符合企业法规定的章程草案。

根据上述规定,再保险公司的出资成员不得使用贷款资金出资设立公司。

再保险公司的出资成员一定是一个组织吧?

再保险公司的出资成员必须是组织,根据2022年保险业务法第65条的规定如下:

会员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保险企业或再保险公司的条件

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出资设立保险企业、再保险企业的成员,必须是符合本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一般条件和下列条件的组织:

1.根据外国法律设立的组织的条件:

a) 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外国金融或保险公司;

b) 经外国主管机关证明,保险企业、再保险企业、外国金融或保险公司自提出许可证申请之日起连续3年内没有严重违反其总部所在国保险业务法律的规定;

c) 预计在越南申请经营许可证的领域是保险企业、再保险公司、外国金融或保险公司直接实施或拥有子公司至少在过去连续7年实施的领域;

d) 申请设立和经营许可的前一年总资产不少于20亿美元;

d) 承诺为拟在越南设立的保险企业和再保险企业提供金融、技术、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运营和运营方面的支持;确保保险企业、再保险公司遵守本法规定的金融安全和风险管理规定;

e) 符合本条b、c、d、dd条件的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外国金融保险公司可以授权专门履行境外投资职能的子公司在越南设立保险企业和再保险公司。专门履行境外投资职能的子公司必须符合本条d点规定的条件;

2. 根据越南法律规定设立的经济组织的条件:提交许可证申请前一年的总资产不少于2万亿越南盾;

三、政府根据本条第一项、第二项d点的规定,专门规定了各时期适宜的最低资产总额。

因此,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再保险公司的出资成员必须是组织,并符合保险业务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规定的一般条件。

与 ANT Legal 沟通本事项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