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分公司和代表处营业登记证的命令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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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发现申报资料造假,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营业登记证书是否会被吊销?

“第七十七条 撤销分支机构登记证书

根据第01/2021/ND-CP号法令第77条第1款规定,撤销分支机构和代表处营业登记证书的情况如下:

安,代表处

1、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吊销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营业登记证书:

a)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中申报内容虚假的;

b) 分公司和代表处停止营业一年,且未通知商业登记处和税务机关;

c) 根据法院的裁决,主管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提出的要求。

[…]”

据此,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经营登记申请书中申报的内容不实,属于吊销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经营登记证书的案件之一。

2. 撤销分公司、代表机构营业登记证的程序和程序是什么?

根据第 01/2021/ND-CP 号法令第 77 条第 2、7、8、10 款规定,撤销分支机构和代表处营业登记证书的顺序和程序如下:

– 设立新分公司、代表机构登记资料中申报内容不实的,经营登记机关将发出企业违规通知书,并作出吊销分公司、代表机构营业登记证书的决定。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资料不实的,工商登记机关应当向企业发出违规通知书,作出撤销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内容变更的决定,并发给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和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内容变更证书。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根据最新有效记录,同时通报主管机关依法审查处理。商业登记处要求企业重新办理材料,以考虑颁发分支机构和代表处业务登记证书以及分支机构和代表处业务登记内容变更证书。企业可将后续登记的合法变更与变更通知合并为一套文件,重新办理变更登记。

– 吊销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业务登记证的,自收到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违法行为通知之日起02个工作日内,作出吊销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业务登记证书的决定。代表处,商业登记办公室将上述通知和决定发送至企业总部地址,并将信息发布在国家商业登记门户网站上。

– 撤销分支机构和代表处营业登记证书的信息必须输入国家商业登记信息系统,并在决定撤销营业登记之日起 01 个工作日内发送至税务机关。分支机构和代表处业务。

– 企业必须在决定吊销分支机构和代表处业务登记证之日起 15 天内办理终止分支机构和代表处业务的手续,但因执行税债而吊销分支机构或代表处业务登记证的情况除外。

3。谁对分支机构和代表处的合同、债务和财务义务负责?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213条第3款,关于分支机构、公共机构和营业场所终止运营的规定如下:

“第 213 条. 分支机构、代表处和营业场所的业务终止

[…]

3、分支机构终止营业的企业,负责履行分支机构的合同、清偿分支机构的债务(包括税款)、继续聘用职工或依法全面解决在分支机构工作的职工的合法权益。

据此,分支机构终止营业的企业有责任履行分支机构的合同、清偿分支机构的包括税款在内的债务,并依法继续聘用职工或全额解决在分支机构工作的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贵公司分支机构和代表处的合同、债务和财务义务将由贵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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