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规模的企业被视为中小企业?
根据2017年《中小企业扶持法》第4条,认定企业为中小企业的标准包括:
“第4条 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1. 中小企业包括超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年均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不超过200人,且满足以下两个标准之一:
(1)总资本不超过1000亿越南盾;
(2)紧邻上一年度总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亿越南盾。
2. 超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按农业、林业、水产业;工业和建筑业;贸易和服务业领域确定。
3. 政府对本条作具体规定。”
本条由80/2021/NĐ-CP号法令第5条具体指引如下:
(1)农业、林业、水产业;工业和建筑业领域的超小型企业,年均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不超过10人,且年度总营业收入不超过30亿越南盾或年度总资本不超过30亿越南盾。
贸易和服务业领域的超小型企业,年均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不超过10人,且年度总营业收入不超过100亿越南盾或年度总资本不超过30亿越南盾。
(2)农业、林业、水产业;工业和建筑业领域的小型企业,年均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不超过100人,且年度总营业收入不超过500亿越南盾或年度总资本不超过200亿越南盾,但不属于本条第1款规定的超小型企业。
贸易和服务业领域的小型企业,年均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不超过50人,且年度总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亿越南盾或年度总资本不超过500亿越南盾,但不属于本条第1款规定的超小型企业。
(3)农业、林业、水产业;工业和建筑业领域的中型企业,年均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不超过200人,且年度总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亿越南盾或年度总资本不超过1000亿越南盾,但不属于本条第1、2款规定的超小型企业、小型企业。
贸易和服务业领域的中型企业,年均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不超过100人,且年度总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亿越南盾或年度总资本不超过1000亿越南盾,但不属于本条第1、2款规定的超小型企业、小型企业。
由于您尚未说明贵企业的经营领域及一年的总营业收入,尚不能确定贵企业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群体。您可依据上述标准具体确定,以便适用法律规定。
中小企业能否获得创业培训扶持?
80/2021/NĐ-CP号法令第2条明确规定:若贵企业满足80/2021/NĐ-CP号法令第5条规定的标准,则贵企业属于人力资源发展扶持对象。
49/2019/TT-BTC号通知第1条第1款第a项规定:
“1. 本通知指引按政府2021年8月26日第80/2021/NĐ-CP号法令(2017年《中小企业扶持法》若干条款实施细则,取代第39/2018/NĐ-CP号法令)规定,为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发展编制、管理和决算国家预算经费。包括:
(1)创业培训、企业管理(基础与深入)培训扶持;”
这表明,人力资源发展扶持包括创业培训、企业管理(基础与深入)培训扶持。因此,若贵企业依法属于中小企业群体,则贵企业可获得创业培训扶持。
中小企业创业培训扶持经费从何而来?
49/2019/TT-BTC号通知第3条关于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扶持政策经费来源的规定如下:
“第3条 经费来源
实施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发展扶持政策的经费,包括国家预算(中央预算、地方预算)的部分扶持、企业、组织、个人的出资与扶持及其他合法经费来源。
1. 国家预算来源:
(1)中央预算:在各部、部级机关年度经常性支出预算中安排;或扶持活动范围覆盖全国或跨省的协会组织,以执行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发展扶持任务。
(2)地方预算:在地方年度经常性支出预算中安排,以执行地方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发展扶持任务。
2. 中小企业、参训个人出资部分经费。
3. 各机关、单位依法动员国内外企业、组织、个人、国际组织的其他财政来源(国家预算以外),以执行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发展扶持任务。”
具体而言,49/2019/TT-BTC号通知第7条第1、2款规定组织创业、企业管理培训课程的经费及国家预算扶持如下:
(1)国家预算扶持的组织创业、企业管理培训课程总费用,是按本通知第6条规定的支出内容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总额。
(2)本条第1款规定的培训课程组织费用总额从以下来源支付:
(1)国家预算(中央预算、地方预算)扶持,按80/2021/NĐ-CP号法令和本通知规定的标准如下:
– 组织一期创业培训课程总费用中国家预算扶持比例最高100%,基础企业管理最高70%,深入企业管理50%。
– 一期培训课程各支出内容的支出定额,以确定国家预算扶持金额,按财政部2018年3月30日第36/2018/TT-BTC号通知关于编制、管理和决算干部、公务员、事业人员培训经费的规定及以下原则执行:
+ 对有具体标准、定额的支出内容(讲师、报告人费用;编制课程、教材、培训资料费用;饮用水、茶点;学员奖励;出题、监考、阅卷费用;差旅费)须按规定制度执行。外国讲师、报告人的,确定国家预算扶持的教学报酬、差旅、食宿费用适用与国内讲师、报告人相同的标准。
+ 对无具体标准、定额的支出内容:依据合同、发票及实际、合理、合法的支出凭证,按法律规定执行。
(2)剩余费用(等于本条第1款规定的一期培训课程组织费用总额,减去本款第a项规定的国家预算扶持)从以下来源支付:
– 企业、组织、国内外个人对培训课程的赞助、筹集经费(如有)。
– 学员缴纳的学费。鼓励培训单位最大限度利用赞助、筹集经费,以降低参加培训课程学员的学费。
可见,人力资源扶持政策总体及创业培训扶持的经费来源均由法律具体、合理地规定,便于企业适用。
组织创业培训课程包括哪些支出?
49/2019/TT-BTC号通知第6条关于组织创业、企业管理培训课程的支出内容(计入国家预算扶持总费用)的规定如下:
(1)直接服务培训课程的费用:
(一)共同费用:
– 招生费用:电话、邀请函、在大众媒体发布信息。
– 讲师、报告人费用:教学报酬(包括编写教案报酬)、食宿、差旅费。
– 按培训课程内容为学员印刷、复印、购买学习资料的费用(不包括参考资料)。
– 租赁礼堂、教室、投影仪、学习设备的费用。
– 课间饮用水、茶点;办公文具。
– 开学、结业典礼费用。
– 其他直接服务班级的费用(电、水、卫生、车辆看管、录像、拍照资料及其他直接费用)。
(二)除本条第1款第a项规定的共同费用外,(基础与深入)企业管理培训课程还有以下费用:
– 组织学习成果检查、评估的费用(出题、监考、阅卷)。
– 组织学员国内考察、实践的费用(如有):租赁接送学员的交通工具;考察、实践活动中分享经验的报告人补贴。
– 颁发培训课程参加证书的费用。
– 对深入企业管理培训课程,视需要可邀请外国讲师、报告人授课,除教学报酬、食宿、差旅外,还有口译、笔译资料费用。
(2)培训单位一期培训课程的管理活动费用(不超过一期培训课程组织费用的10%),包括:
– 培训单位班级管理干部在远离培训单位组织班级时的差旅费。
– 班级管理干部加班费(如有);组织落实培训课程的会议。
– 服务班级管理、运营的其他费用:通信联络、组织班级的实地考察。
因此,若贵企业满足被视为中小企业的标准,根据上述规定,贵企业可获得创业培训扶持,经费来源和具体支出内容如上。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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