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劳动者赴国外就业服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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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获得越南劳动者赴海外就业服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必须全面满足《越南劳动者根据合同赴国外工作法(2020年)》和第112/2021/ND-CP号法令(经第372/2025/ND-CP号法令修订、补充)规定的资本、设施、人员和保证金条件。重要提示:自2025年起,劳动领域的国家管理职能已移交内务部(不再是劳动荣军社会部)。

1. 是否必须组织劳动者行前定向教育?

是。 出境前组织劳动者行前定向教育是服务企业的强制义务。企业必须拥有符合要求的教育设施(教室、设备、按规定编写的教材)——但这只是条件之一,仅有设施不足以获得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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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服务许可证的颁发条件

根据《越南劳动者根据合同赴国外工作法(2020年)》和第112/2021/ND-CP号法令(经第372/2025/ND-CP号法令修订),企业必须:拥有规定数额的注册资本;已在银行缴纳保证金;拥有用于行前教育的设施;拥有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知识的专职团队;对外劳务活动负责人符合学历、经验标准;不属于被禁止的情形。许可证申请材料提交至内务部——现履行该领域国家管理职能的机关。

3. 许可证申请材料与程序

申请材料包括:许可证申请书;企业注册证书复印件;证明符合该法第10条条件的证件(第112/2021/ND-CP号法令第7条第2款,经第372/2025/ND-CP号法令修订,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其中值得注意:1份最新成员名册复印件(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最新股东名册);法定代表人专业文凭复印件及工作经验证明文件;按第372/2025/ND-CP号法令所附04号表格编制的从事服务活动的业务人员名单及各业务人员文凭、外语证书(如有)。企业业务人员、设施发生变化的,自变化之日起7日内须在数据库系统更新并向内务部发送通知。内务部审核材料,企业符合全部条件即颁发许可证;拒绝的须书面回复并说明理由。企业获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服务活动;无证经营可能被重罚并被责令停业。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注意事项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帮助读者对法律问题形成总体了解。具体资本数额、保证金标准按提交申请时现行有效文件执行。如需审查条件并准备许可证申请材料,敬请在办理前致电0966.475.966联系ANT Legal律师核对并咨询。

需注意的常见风险

– 将材料提交给已无管辖权的机关(劳动荣军社会部)。
– 适用第112/2021/ND-CP号法令原版,忽略第372/2025/ND-CP号法令的修订。
– 只有设施而缺少其他条件(保证金、人员)。
– 未获得许可证即开展服务活动。

ANT Legal能提供什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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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越南劳动者赴海外就业服务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条件是什么?
规定数额的注册资本;已在银行缴纳保证金;拥有行前教育设施;拥有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知识的专职团队;活动负责人符合学历、经验标准;不属于被禁止的情形(2020年法律、第112/2021/ND-CP号法令,经第372/2025/ND-CP号法令修订)。

企业是否必须组织行前定向教育?
是。这是对外劳务服务企业的强制义务;但仅有设施不足以获得许可证。

许可证申请材料提交给哪个机关?
内务部——现履行对外劳务领域国家管理职能的机关(不再是劳动荣军社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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