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能否申请启动破产程序?申请书内容与费用

评价这篇文章

企业何时被视为破产?

根据2025年《恢复与破产法》第4条第2款关于破产概念的规定如下:

“2.破产是指企业、合作社丧失清偿能力,并被人民法院以决定宣告破产的状态。”

相关法律服务

债务追收法律咨询

如企业面临债务追收、债权转让或相关资产处理问题,ANT Legal 可协助审查文件、证据并提出法律方案。

网站信息仅供一般参考,不替代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因此,企业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被视为破产:

– 企业丧失清偿能力;

– 被人民法院以决定宣告破产。

劳动者是否有权申请启动破产程序?

2025年《恢复与破产法》第5条第2款关于该问题的规定如下:

“2. 自工资及其他对劳动者的到期债务应履行之日起3个月期满,企业、合作社不履行清偿义务的,劳动者、基层工会、尚未成立基层工会的上级直接工会有权申请启动破产程序。”

据此,自工资应支付之日起3个月期满企业不支付的,劳动者有权申请启动破产程序。

因此,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企业已拖欠您工资4个多月未付。该情形下您有权对企业申请启动破产程序。

劳动者的破产程序启动申请书包括哪些内容?

2025年《恢复与破产法》第27条关于破产程序启动申请书内容的规定如下:

“1. 请求人民法院启动破产程序时,本法第5条第2款规定的劳动者、工会代表须制作破产程序启动申请书。

2. 破产程序启动申请书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年月日;

(2)有管辖权审理破产的人民法院名称;

(3)申请人姓名、地址;

(4)被申请启动破产程序的企业、合作社名称、地址;

(5)企业、合作社未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及其他到期债务总额。

申请书须附带证明工资及其他到期债务的证据。

3. 如有提议指定资产管理人、资产管理清算企业,破产程序启动申请书须明确记载资产管理人、资产管理清算企业的名称、地址。”

因此,劳动者的破产程序启动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年月日;

– 有管辖权审理破产的人民法院名称;

– 申请人姓名、地址;

– 被申请启动破产程序的企业、合作社名称、地址;

– 企业、合作社未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及其他到期债务总额。

– 如有提议指定资产管理人、资产管理清算企业,破产程序启动申请书须明确记载资产管理人、资产管理清算企业的名称、地址

注意:申请书须附带证明工资及其他到期债务的证据。

劳动者申请启动破产程序是否须缴纳破产费用?

2025年《恢复与破产法》第22条关于破产费用的规定如下:

“第22条 破产费用

申请启动破产程序的申请人须按人民法院诉讼费、费用法律规定缴纳破产费用。本法第5条第2款及第105条第1款第a项规定的申请人无须缴纳破产费用。”

因此,自工资应支付之日起3个月期满企业不支付时,劳动者申请启动破产程序无须缴纳破产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