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登记卷宗包括哪些?多长时间可获得分支机构经营登记证书?
1.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什么?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44条第1款关于分支机构的规定如下:
“1. 分支机构是企业的下属单位,负责执行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职能,包括授权代表职能。分支机构的行业、职业须与企业的行业、职业一致。”
据此,根据上述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单位,负责执行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职能,包括授权代表职能。分支机构的行业、职业须与公司的行业、职业一致。
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登记卷宗包括哪些?
根据第168/2025/NĐ-CP号法令第31条第1款关于分支机构、代表处经营登记卷宗的规定如下:
“1. 分支机构、代表处经营登记卷宗
企业向分支机构、代表处所在地的省级经营登记机关提交分支机构、代表处经营登记卷宗。卷宗包括以下文件:
a)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代表处的通知;
b) 多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的成员委员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的决议、决定复印件及会议纪要复印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所有者关于设立分支机构、代表处的决议、决定;
c) 分支机构、代表处负责人的个人法律文件复印件。”
据此,根据目前最新程序,要登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您需要准备的卷宗包括:
–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通知;
– 公司所有者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决定复印件;
–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个人法律文件复印件。
该卷宗提交至贵公司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级经营登记机关。
3. 多长时间可获得分支机构经营登记证书?
根据第168/2025/NĐ-CP号法令第31条第3款关于分支机构、代表处经营登记和设立经营场所通知的顺序、程序的规定如下:
“3. 自收到卷宗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营登记机关负责审查卷宗的有效性并签发分支机构、代表处经营登记证书;卷宗无效的,经营登记机关须书面通知企业需要修改、补充的内容。拒绝签发分支机构、代表处经营登记证书的,须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注意:根据上述规定,签发分支机构经营登记证书的时间自经营登记机关收到卷宗之日起计算,而非自企业提交卷宗之日起计算。
据此,如果贵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卷宗有效,经营登记机关将自收到卷宗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贵公司签发分支机构经营登记证书。卷宗无效的,经营登记机关将书面通知贵公司需要修改、补充的内容。拒绝签发分支机构经营登记证书的,经营登记机关须书面通知贵公司并说明拒绝理由。
以上是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经营登记卷宗、分支机构经营登记证书签发期限的最新规定。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时的注意事项
本文属于企业与并购知识系列,供参考阅读,帮助读者在准备卷宗或实施交易前对法律问题有一个总体了解。
法律规定可能因时间、地点、卷宗类型和具体情况而变化。如需准确确定适用于自身卷宗的法律依据,敬请通过电话0966.475.966联系ANT Legal律师,在实施前进行核查和咨询。
常见风险提示
- 适用已被修订、补充或替代的法律文件。
- 准备的卷宗、文件或必要证据不齐全。
- 对解决条件、程序、期限或主管机关理解有误。
- 在未充分评估法律风险的情况下签订、提交卷宗或实施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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