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法律对合伙公司董事会主席的规定

对于合伙企业,按照规定董事长是否必须兼任董事? 合伙公司董事长认为必要时,可以召集董事会会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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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企业的董事长是否必须兼任董事?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董事会

1。会员委员会由全体会员组成。如果公司章程没有其他规定,董事会选举一名普通合伙人担任董事会主席,并兼任公司董事或总经理。

2.普通合伙人有权要求召开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公司业务。要求召开会议的成员必须准备好会议内容、议程和文件。

因此,成员董事会包括全体成员。

成员董事会选举一名普通合伙人担任成员董事会主席,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则可以兼任公司董事或总经理。其他。

因此上述内容不是强制性的,但公司章程可以另有规定。

2.合伙公司董事长认为必要时,可以召集董事会会议吗?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召开董事会会议

1。会员理事会主席认为必要或合伙人要求时,可以召集会员理事会会议。如果会员董事会主席应合伙人的要求不召集会议,则由该合伙人召集会员董事会会议。

2。邀请参加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可以通过邀请函、电话、传真、电子方式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发送。会议邀请函必须载明会议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会议日程和地点,以及请求召集会议的会员姓名。

用于决定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问题的讨论文件必须提前发送给所有会员;提前发送的截止日期由公司章程规定。

3。会议由理事长或者请求召集的会员主持。理事会会议必须形成会议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a) 姓名、业务代码、总部地址;

b) 会议时间、地点;

c) 会议目的、议程和内容;

d) 主席和出席成员全名会议;

đ) 出席会议成员的意见;

e) 通过的决议和决定,同意、不同意、无意见的成员人数以及该决议或决定的基本内容;

g) 出席会议成员的全名、姓名和签名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合伙公司董事长认为必要时,可以召集董事会会议。

3.合伙企业董事长的义务有哪些?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184条第4款规定如下:

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3。公司可以在银行开设一个或多个账户。成员董事会任命有权从这些账户存款和取款的成员。

4。董事会主席、董事或总经理有以下义务:

a) 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和经营公司的日常业务;

b) 召集和组织董事会会议;签署董事会的决议和决定;

c)分配和协调合伙人成员之间的业务任务;

d)按照法律规定整理、完整、如实保存公司的会计账簿、发票、凭证和其他文件;

đ) 代表公司作为请求者、原告、被告、具有相关权利和义务的人在仲裁员或法院面前解决民事问题;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公司行使其他权利和义务;

e)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合伙企业的董事会主席有以下义务:

– 作为法定成员管理和经营公司的日常业务名称;

– 召集和组织董事会会议;签署董事会的决议和决定;

-分配和协调合伙人之间的业务任务;

-按照法律规定整理、完整、诚实地保存公司的会计账簿、发票、凭证和其他文件;

-代表公司作为请求解决事项的人民事权利人、原告、被告、相关权利义务人在仲裁员和法院面前;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公司履行其他权利和义务;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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