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法律对商业广告服务业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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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经营户可以从事商业广告服务吗?

1.商业户口可以办理商业广告服务业务吗?

根据2005年商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对商业广告服务业务的规定如下:

-商业广告服务业务是指一个经营者为其他经营者进行商业广告的商业活动。

根据《商法》第六条的规定2005年商法对贸易商的规定如下:

-贸易商包括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独立、正规、经工商登记进行商业经营的个人。

-贸易商有权在法律不禁止的行业、地区、形式和方法进行商业经营。

– 贸易商合法商业活动的权利受国家保护。

– 国家对某些商品和服务或某些领域的商业活动实行有时限的国家垄断,以确保国家利益。政府对国家垄断的商品、服务和领域进行了具体规定。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并不要求提供商业广告业务的组织必须是企业,而只要求提供上述服务的组织必须是贸易商。根据商法规定,经营者不一定是企业,只要是经常进行商业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即可称为经营者。因此,经营户可以注册经营商业广告服务。

2.什么是广告服务经营者?

根据2012年《广告法》第二条第六款的规定,《广告服务经营者管理规定》

-是指根据与广告主签订的广告服务提供合同,进行广告过程的一个、多个或全部阶段的组织或个人。

3。广告媒体有哪些形式?

根据2012年《广告法》第十七条,对广告媒体的规定如下:

-报纸。

-电子信息页面、电子设备、终端和其他电信设备。

-产品印刷品、音像制品和其他技术产品

– 广告板、横幅、标志、灯箱、广告屏幕。

– 交通工具。

– 展览会、研讨会、会议、活动组织、展览、文化和体育节目体育。

– 提供广告产品的人员;广告对象。

– 法律规定的其他广告方式。

4。广告条件是什么?

根据2012年广告法第20条,广告条件如下:

– 商品和服务经营活动的广告必须有商业登记证。

– 各类产品、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必须有证明文件。根据法律规定证明产品、商品和服务的符合性和符合性的证明。

– 法律要求有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的广告资产必须有该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 特殊产品、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必须确保此处的以下条件:

+ 根据健康规定,允许进行药品广告法律;必须有越南有效的流通许可证和卫生部批准的使用说明;

+化妆品广告必须有符合卫生法规定的化妆品公告卡;

+家用和医疗领域使用的化学品、杀虫剂和抗菌制剂的广告必须有卫生部颁发的流通登记证;

+牛奶和牛奶的广告本法第七条第四款规定以外的幼儿营养品,必须有国产营养品标准合格证和食品卫生安全合格证;进口营养品,须有生产国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和流通许可证;

+ 食品、食品添加剂广告,必须有必须注册的食品质量、卫生、安全名录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卫生、安全注册证书,或者国家主管部门对必须公布的标准名录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公布标准的收据;

+ 医疗检查、治疗服务广告,患者必须有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发的执业资格证明。卫生部门依法规定;

+医疗器械广告必须有国产医疗器械流通许可证或者进口医疗器械进口许可证;

+农药、农药成分、植保用品广告必须有植物保护药品注册证。

植物保护用有用生物广告必须有农业农村部颁发的植物检疫许可证开发;

+兽药、兽药用品广告必须有产品流通许可证及产品特性概要;

+农作物生长用肥料、生物制品、动物饲料、牲畜用生物制品广告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或者产品质量自我声明文件。

-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广告条件的广告产品、商品和服务在现实中出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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