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计票委员会选举的依据是什么?

计票委员会的选举由股东大会按照规定依据什么进行?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关于股东大会召开及表决程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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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程序

公司章程未另有规定的,股东大会的会议及表决程序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会议召开前,股东必须登记出席股东大会;

二、主席、秘书和计票委员会的选举规定如下:

a) 董事会召集的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或者授权其他董事主持;董事长缺席或暂时不能工作时,由其余董事会成员按照多数原则选举其中一名成员主持会议;如果无法选举主席,执行控制委员会主席将提请股东大会选举一名会议主席,并以得票最高者为会议主席;

b) 除本条a点规定的情况外,签字召集股东大会的人应当指示股东大会选举会议主席和得票最多的人主持会议;

c) 主席指定一名或数人担任会议秘书;

d) 股东大会根据会议主席的要求,选举一名或多名计票委员会成员;

因此,股东大会根据股东大会主席的要求,选举一名或多名计票委员会成员。

 

计票记录是否需要计票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五款关于股东大会决议征求股东书面意见的权限和程序:

收集股东书面意见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权限和程序

5.董事会在监事会或不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股东见证和监督下组织计票并制作计票记录。计票记录必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 姓名、总公司地址、营业代码;

b) 决议通过的目的及需要咨询的事项;

c) 参加投票的股东人数及总票数,区分有效票数和反对票数 投票的有效性和发送方式票数,并附参加投票股东名单;

d) 每项议题的赞成、反对、无意见总数;

đ) 已审议通过的议题及相应表决通过率;

e) 董事长姓名、签字、监事计票、计票情况

董事会成员、计票人员、计票监督人员必须对计票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连带责任;对因不诚实或计票不准确而通过的决定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目前法律规定并没有具体规定计票记录是否需要计票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但计票记录需有董事长、计票监督员、计票人的全名及签名。

注: 计票记录和决议必须在计票完成之日起 15 天内发送给股东。

如果公司有网站,可以通过在公司网站上发布来代替发送计票记录和决议。

什么情况下董事会有权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董事会据此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及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在下列情况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董事会认为为了公司利益有必要;

– 董事会和控制委员会的剩余成员人数少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成员人数;

– 应股东或股东团体的要求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 2 2020 年企业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 应监事会要求;

– 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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