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业务经营是什么?
2017年《旅游法》第3条第9款规定如下:
“旅行社业务经营是指为游客建设、销售和组织实施部分或全部旅游项目。”
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是什么?
目前2017年《旅游法》尚无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的定义。但2017年《旅游法》第10条第2款关于国内游客的规定如下:
“国内游客是指在越南领土内旅游的越南公民、在越南居住的外国人。”
据此,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可理解为为在越南领土内旅游的越南公民、在越南居住的外国人建设、销售和组织实施部分或全部旅游项目
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需要什么条件?
2017年《旅游法》第31条第1款关于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条件的规定如下:
– 是按企业法规定成立的企业;
– 在银行缴存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保证金;
– 旅行社业务负责人须中专以上毕业于旅行专业;中专以上毕业于其他专业者须具有国内旅游运营业务证书(该点由06/2017/TT-BVHTTDL号通知第3条第2款指引)。
此外,目前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保证金为2000万越南盾,比以前减少8000万越南盾(168/2017/NĐ-CP号法令第14条第1款经94/2021/NĐ-CP号法令第1条修改补充)。
导游专业毕业能否开设国内旅行社业务公司?
06/2017/TT-BVHTTDL号通知第3条第1款规定的旅行社业务负责人是指担任以下职务之一的人:董事会主席;成员会议主席;公司主席;企业主;总经理;董事或副董事;旅行社业务部门负责人。
而06/2017/TT-BVHTTDL号通知第3条第2款(经13/2019/TT-BVHTTDL号通知第1条第1款修改补充)规定的旅行专业包括:
“(1)旅游与旅行服务管理;
(2)旅行管理;
(3)旅游线路运营;
(4)旅游营销;
(5)旅游;
(6)旅游旅行;
(7)旅游管理与经营;
(8)MICE旅游管理;
(9)旅行代理;
(10)导游;
(11)越南教育机构在本通知生效前培养并颁发毕业证书、专业中体现”旅游”、”旅行”、”导游”任一词组的行业、职业、专业;
(12)国外培养机构培养并颁发毕业证书、专业中体现”旅游”、”旅行”、”导游”任一词组的行业、职业、专业。
毕业证书未体现本款第l、m项规定的行业、职业、专业的,补充体现行业、职业、专业的毕业成绩单或文凭附录,其中须有”旅游”、”旅行”、”导游”任一词组。”
因此,您大学毕业于导游专业,只要担任06/2017/TT-BVHTTDL号通知第3条第1款规定的职务之一,完全具备出资开设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公司的条件。
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程序包括什么?
根据2017年《旅游法》第32条第1款,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材料包括:
按文化体育旅游部长规定的表格申请颁发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06/2017/TT-BVHTTDL号通知随附附录2的04号表格)
企业登记证书经认证副本;
旅行社业务经营保证金证书;
旅行社业务经营企业与旅行社业务负责人之间的任命决定或劳动合同经认证副本;
本法第31条第1款第c项规定的旅行社业务负责人的文凭、证书经认证副本。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颁发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向企业总部所在地的文化体育旅游厅提交1套材料;
第二步:自收到合法材料之日起10日内,省级旅游专业机关审定并向企业颁发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拒绝的,须书面通知并明确说明理由。
新颁发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费用按33/2018/TT-BTC号通知第4条第1款规定为300万越南盾,但目前旅游业受新冠疫情严重影响,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颁发费减免50%,仅为150万越南盾(120/2021/TT-BTC号通知第1条)。
该日期之后,收费标准恢复按33号通知规定执行。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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