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中是否有国有资本代表必须是公务员或公职人员?

企业中的国有资本代表是否必须是公务员或公职人员?

决议令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国有资本代表兼任其他职称和职务159/2020/ND-CP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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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经理、控制人和国有资本代表的兼任责任

2。控制人兼任其他职称和职务的规定如下:

a)监事会主席,控制人不得担任公司经理或其他企业的经理;不得担任非国有企业的控制人;非公司雇员;

b) 个人可同时担任不超过 04 家国有企业的监事长、控制人。

3.国有资本代表兼任其他职称和职务的规定如下:

a) 专职国有资本代表只能在01企业参与代表国有资本;

b) 兼职国有资本代表可以在同一业主代表机构的其他企业参与代表国有资本,但不得超过03;

c) 国有资本代表不得在所有者代表机构以外的企业中同时代表国家资本;

d) 国家资本代表不得是官员、公务员或公职人员。

由此可见,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中的国有资本代表不能是官员、公务员、公职人员。

被任命为企业国有资本代表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第159/2020/ND-CP号法令第46条规定,被任命为企业国有资本代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按照党和国家的规定确保通用标准,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确保具体标准。

(二)已核实个人记录和背景,按规定申报资产和收入。

(三)年龄(以月为单位)足以在被任命为国有资本代表的企业的董事会和董事会任期结束时任职。

(4)有足够的健康状况来完成指定的任务。

(五)不属于法律规定禁止担任职务的情形。

(六)未在处分期限内正在接受调查、​​起诉、审判、服刑或者执行处分决定的。

企业正在接受主管机关检查、审查的,主管机关应当与检查、审查机构讨论人力资源问题后,指定国有资本代表。

任命企业国有资本代表的材料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第159/2020/ND-CP号法令第48条的规定,任命企业国有资本代表的材料包括以下文件:

(一)主管机关、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关于请求在企业委派国有资本代表的议案。

(二)个人按照规定格式申报的简历;

+ 经主管当局确认,

+ 拥有一张最近 6 个月内拍摄的 4×6 厘米彩色照片。

(三)对企业国有资本代表人员(最近工作三年内)的自我批评。

(四)拟任国有资本代表的主管机关、组织领导和党委的意见和评价。

(五)党委主管委员会关于企业国有资本代表人员政治标准的结论。

(六)居住地党委对您及家人的意见。

如果您的居住地与家人居住地不同,您必须征求您居住地和家人居住地党委的意见。

(七)按照规定表格申报资产和收入。

(八)职务、任用标准要求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如果人员拥有外国教育机构颁发的文凭,则必须按照规定在越南得到承认。

(九)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证明。

(十)承诺遵守业主的政策、决议和指示,履行业主代表机构批准的国有资本代表对业主的作用、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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