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提出的问题可以是法律内容,读者在实际执行之前通常需要仔细检查。本文由蚂蚁法律以通俗易懂的方式系统化,帮助个人和企业了解主要问题、常见风险和适当的解决方案。
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提出的问题公司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得到答复?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有关股东权利的规定普通股: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
1。普通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a) 出席股东大会并发言,直接或通过授权代表或以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行使投票权。 每股普通股有一票表决权;
b) 按照股东大会决定的水平领取股息;
c) 优先购买与公司各股东普通股持股比例相对应的新股;
d) 可以自由地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但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况除外,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dd) 审核、查找、提取有表决权股东名单中的姓名、联系地址信息;要求更正您的不准确信息;
e) 查阅、查阅、摘录或复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股东大会决议;
g) 当公司解散或破产时,按照公司持股比例获得剩余资产的一部分。
由此可见,在股东大会上,股东有权直接与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进行讨论和质询。
尽管目前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公司可以以何种形式对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
但现实中,召开股东大会时,股东提出的问题应该在会上得到解答。
如果无法立即回答问题,公司需要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立即提供书面答复。
制定股东大会议程时,股东大会召集人是否需要安排足够的时间供股东发言?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五款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股东:东方
…
5。股东大会召集人必须履行以下任务:
a) 准备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名单;
b) 提供信息并解决与股东名单相关的投诉;
c) 准备会议议程和内容;
d) 准备会议文件会议;
đ) 根据会议预期内容提出的股东大会决议草案;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时,拟定候选人名单及详细情况;
e) 确定会议时间、地点;
g) 向依照本法规定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发出会议邀请;
h) 为会议服务的其他工作。
6.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召开和召开股东大会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由此可见,股东大会召集人即为股东大会议程的制定负责人。
因此,在制定股东大会议程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应留出足够的时间供股东发言、讨论、提问,并留出足够的时间让相关人员(董事会、监事会、执行董事会、独立审计师……)能够向股东作出答复和提供信息——确保公司股东的权利。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是否为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三款关于股东大会的规定:
股东大会
…
3。年度股东大会讨论并批准了以下事项:
a)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b) 年度财务报告;
c) 董事会关于董事会及董事会各成员治理和绩效的报告;
d) 监事会关于公司经营成果、董事会、董事或总经理履职情况的报告;
đ) 监事会和控制人履职情况的自我评估报告;
e) 各类股每股股息水平;
g) 其他事项管辖范围内。
因此,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是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之一。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时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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