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少数民族工人是法律内容,读者在实际执行之前通常需要仔细检查。本文经过ANT Legal的整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帮助个人和企业了解主要问题、常见风险和适当的解决方案。
雇用少数民族工人是否可以减少企业所得税?
1。在困难地区设立和经营的公司如何获得免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根据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第14条(由2013年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第8款,2020年投资法第75条第4款b点修订和补充),激励规定关于免税和减税期限如下:
-企业实施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新投资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应用高新技术的农业企业的所得,免税最长不超过四年,并在未来九年内减按应纳税额的50%。
-对于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项目投资《投资法》第 20 条第 2 款规定,总理决定免税最长不超过 06 年,并减免其后最长不超过 13 年的应缴税款 50%。
– 企业实施本法第 13 条第 3 款规定的新投资项目的收入以及企业在工业园区实施新投资项目的收入,但优惠地区的工业园区除外根据法律规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免税最长不超过两年,并减免应缴税款的50%,最长不超过未来四年。
——企业实施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新投资项目所得的免税、减税期限从该投资项目第一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前三年没有应纳税所得额的,从项目取得收入的第一年起,从第四年起计算免税、减税期限。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应用高新技术企业的免税、减税期限,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应用高新技术之日起计算。
——有投资项目按照本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优惠领域和地区开展积极投资项目,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能、创新生产技术(扩大投资),且符合本条规定的三项标准之一的,可以选择按照剩余时间(如有)享受现行项目的税收优惠,也可以选择对因扩大投资而获得的额外收入予以免征、减税。本条规定的扩大投资额外收入的免税、减税期限与同一地区、领域新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免税、减税期限相同。
符合本条规定奖励条件的扩建投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当投资项目竣工并投入运营时,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增加,根据本法规定,企业所得税优惠领域的扩建投资项目至少为 200 亿越南盾,或在该地区实施的扩建投资项目为 100 亿越南盾。
社会经济条件困难或者法律规定的社会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地区;
+ 追加固定资产原价的比例不低于投资前固定资产原价总额的20%;
+ 设计产能较投资前设计产能至少增加20%。
经营企业在依照本法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领域或者地区进行投资扩建,但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三项标准之一的,剩余期限(如有)按照在建项目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扩大投资方式享受税收优惠的,因扩大投资增加的收入单独核算;无法单独核算的,按照企业新增投入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原价占企业固定资产原价总额的比例确定扩大投资活动收入。
本条规定的免税、减税期限从投资项目建成投产经营当年起计算。
本条规定的税收优惠不适用于因企业合并、收购或积极投资项目而扩大投资的情况。政府应详细说明并指导本条的实施。
因此,公司是在社会经济条件困难的地区成立和经营的 最多两年免税,随后最多四年减少 50% 的应缴税款。
2.雇用少数民族员工的企业所得税是否减征?
根据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条(2013年修订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九款补充),企业所得税减征情形规定如下:
“一、雇用女职工较多的制造、建筑、交通运输企业,按女职工支出额减按企业所得税。
2.企业聘用少数民族职工人数较多的,按聘用少数民族职工的数额减按企业所得税。
3.企业向经济社会困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转让优先转让领域的技术的,按技术转让收入计算,减按50%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府应详细说明并指导本条的实施。”
因此,如果企业雇用少数民族工人,他们将获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
3。申请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2013年修订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十二款修订补充),申请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条件如下:
(1)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按照申报办理会计、发票、单证、纳税的企业。
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新建投资项目类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适用于分立、分立、合并、合并的情况。特别是企业形式转换、所有权转换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2)企业必须分别核算享受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税收优惠的生产经营活动收入和不享受税收优惠的生产经营活动收入;无法单独核算的,按照享受税收优惠的生产经营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确定享受税收优惠的生产经营收入。|
(3)本法第十条第二款以及第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20%税率,不适用于:
-资本转移所得、出资权转让所得;房地产转让所得,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保障性住房除外;转让投资项目、转让投资项目参与权、转让矿产勘查开采权所得;越南境外生产经营活动所得;
– 石油、天然气等稀有、珍贵资源的勘探、勘探、开采所得以及矿产开采活动所得;
– 根据特别消费税法规定应缴纳特别消费税的服务业所得;
– 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况
(4)同时,如果企业同一收入享受多种不同的税收优惠,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税收优惠。
因此,申请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条件包括上述条件。
因此,对于雇用少数民族工人的企业,有资格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时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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