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是否需要设置总会计师?是法律内容,读者在实际执行之前通常需要仔细检查。本文已被 ANT Legal 以易于理解的方式系统化,帮助个人和企业了解主要问题、常见风险和适当的解决方案。
会计负责人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 第 174/2016/ND-CP 号法令第 21 条 总会计师、会计主管人员的标准和条件规定如下:
– 总会计师负责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会计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三)、(丁)项规定的标准,并且不属于本令第十九条规定不得担任会计人员的情形。财政部负责管理总会计师证书的组织、培训和颁发。
– 下列会计单位负责会计工作的总会计师必须具有大学以上会计专业知识,包括:
+ 各级负责国家预算收支的机构;
+ 各部委、部级机构、政府机构、国民议会机构、其他中央国家机构以及这些机构下的会计单位;
+ 部委、部级机构、政府机构、其他中央机构和省级人民委员会所属的公共服务单位;
+ 省人民委员会及同等机构下属的专门机构;这些机构下的国家管理机构;
+ 垂直组织的中央机构位于省内;
+ 使用国家预算的中央和省级政治组织、社会政治组织、政治社会职业组织、社会组织、社会职业组织;
+ 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有自己的会计机构,A类项目和国家重要项目采用国家预算;
+ 一级预算单位属于区预算;
+ 企业根据越南法律成立和运营,但本条第 3 款 g 点规定的情况除外;
+ 注册资本100亿越南盾或以上的合作社和合作社联盟;
+ 在越南经营的外国企业分支机构。
– 下列会计单位负责会计工作的总会计师必须具有专业中级以上会计专业知识,包括:
+ 区级人民委员会下属专门机构有组织的会计机构(区预算一级预算单位除外);
+ 纵向组织的中央机构设在区级,省级机构设在区级;
+ 使用国家预算的地区级政治组织、社会政治组织、政治社会职业组织、社会组织、社会职业组织;
+ 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有自己的会计机构并使用国家预算,但本条第2款g点规定的情况除外;
+ 公社、区、镇的预算会计和财务单位;
+ 本条第二款c点规定的单位以外的公共服务单位;
+ 根据越南法律成立和运营的无国有资本企业,注册资本少于100亿越南盾;
+ 注册资本低于 100 亿越南盾的合作社和合作社联盟。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组织、单位,总会计师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资格和专业知识标准,由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照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
– 负责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50%以上企业母公司会计工作的总会计师,须具有5年以上实际会计工作经验。
——人民武装部队总会计师、会计主管人员的专业资格标准和条件,由国防部、公安部规定。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时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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