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作社?
根据2023年《合作社法》(编号17/2023/QH15,自2024年7月1日起生效,取代2012年《合作社法》),合作社是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所有,具有法人资格,由至少7名成员自愿成立,在生产、经营、创造就业活动中相互合作、相互帮助,以满足成员的共同需求,在合作社管理中实行自主、自负、平等和民主。
成立合作社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2023年《合作社法》和现行合作社登记指导文件,合作社设立登记材料应提交至合作社拟设总部所在地的合作社登记机关,基本包括以下内容:
– 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现行表格);
– 合作社章程;
– 生产经营方案;
– 成员名单;
– 董事会、经理(总经理)、监事会或监事名单;
– 设立大会对已表决通过事项的决议。
如合作社满足规定的全部条件,合作社登记机关颁发《合作社登记证书》。合作社具有法人资格,并自获证之日起按《合作社登记证书》记载的内容开展活动。
合作社设立材料表格
合作社设立登记表格(申请书、成员名单、生产经营方案等)随现行合作社登记指导文件一并颁布。由于表格体系已按2023年《合作社法》更新,且可能在行政机构调整后继续调整,建议在提交前联系 ANT Legal 律师,获取最新材料表格并获得准确填写指导。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本文属于企业与并购知识分类,供参考之用,帮助读者在准备材料或进行交易之前,对法律问题有总体了解。
法律法规可能因时间、地区、材料类型和具体情况而变化。如需确定适用于自身材料的具体法律依据,请致电 0966.475.966 联系 ANT Legal 律师,在实施前获得核实与咨询。
常见风险提示
- 适用已被修改、补充或取代的法律文件。
- 准备的材料、文件或证据不完整。
- 对条件、程序、期限或主管机关理解有误。
- 在未充分评估法律风险的情况下签订、提交材料或进行交易。
ANT Legal 能提供哪些帮助?
ANT Legal 可协助审查具体情况、核查材料、确定适用的法律依据、提供处理方案,并在必要时代理与个人、组织或主管机关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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