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可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其他公司的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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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其他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吗?

根据99/2020/TT-BTC号文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会成员是否可以兼任其他公司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

2.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或董事会成员不得 董事会成员或者董事会成员、执行董事会成员,其他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管理从业人员或者董事会成员或者董事会成员、执行董事会成员,为本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公司提供服务的存管银行、托管银行的工作人员。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得兼任其他公司的董事会成员。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变更董事会成员是否需要通报国家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变更董事会成员是否需要通报国家证监会?根据99/2020/TT-BTC号通知第二十九条a项规定如下:

报告义务

5.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将下列事项通报国家证监会:

a) 变更、选举、解聘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通知须附有选举、解聘、更换董事会成员、会员董事会成员的决议或决定以及其他有效文件,以确保新任董事会、会员理事会成员符合公司章程、证券法、企业法的规定;

b) 变更境内代表机构负责人、变更境内分公司主任。变更通知必须附有任命决定等有效文件,以确保更换人员符合证券法的规定;

c) 修改和补充公司章程。附有公司章程修订和补充的通知;

d) 完成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成员的股份及出资的转让交易,但基金管理公司股票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除外。通知应当按照本通知附件十一规定的格式发出,并附送参与交易各方的有效股份及出资合同副本。基金管理公司为上市公司的,若转让导致受让方拥有该基金管理公司2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受让方必须遵守公开发售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法律;

d) 可能严重影响财务能力和受托资产管理的事件。

……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变更董事会成员,必须通知国家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宣布解聘董事会成员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99/2020/TT-BTC号文第二十九条第六款规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宣布解聘董事会成员的期限如下:

报告义务

……

六、本条第五款规定的事件向国家证监会通报的期限为事件发生后3个工作日。

7。基金管理公司发现托管银行、存管银行违反基金章程、证券投资公司章程、监管合同、存管合同的行为,向基金代表会、证券投资公司董事会或者委托投资组合管理的客户报告;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在发现违法行为后3个工作日内向国家证监会报告。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通知解聘董事会成员的期限为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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