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定的企业经济集中申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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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企业经济集中申报门槛的依据是什么?经济集中申报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1.目前经济集中有哪些形式?禁止哪种经济集中?

根据2018年《竞争法》第二十九条,对经济集中的形式进行了规定:

“第二十九条.经济集中的形式

1.经济集中包括以下形式:

a)企业合并企业;

b)企业合并;

c) 企业收购;

d) 企业之间的合资;

dd) 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的经济集中。”

2.企业合并是指一个或多个企业将其全部资产、权利、义务和合法利益转让给另一企业,同时终止被合并企业的业务运营或存在。

3.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转让其所有资产、权利、义务和合法权益以形成新企业,同时终止合并企业的业务运营或存在。

4.企业收购是指一个企业直接或间接购买另一个企业全部或部分出资和资产,足以控制和支配该企业或者被收购企业的某个行业或专业的行为。

5.企业之间的合资是指两个以上企业以各自的部分资产、权利、义务和合法利益共同出资设立新企业的行为。”

本法第三十一条还规定了禁止的经济集中如下:

企业进行的经济集中对越南南市场竞争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重大限制竞争影响。

2.确定合营门槛的依据

根据2018年《竞争法》第33条第2款,经济集中申报的门槛根据以下标准之一确定:

-参与经济集中的企业在越南市场的总资产;

-参与经济集中的企业在越南市场的总收入;

-经济集中交易额;

-参与经济集中的企业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

3. 企业的经济集中申报包括哪些内容?

2018年《竞争法》第33条对经济集中的规定如下:

“1.参与经济集中的企业属于经济集中申报标准的,必须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向国家竞争委员会提交经济集中申报文件,方可实施经济集中。

2.经济集中申报的门槛根据以下标准之一确定:

a) 参与经济集中的企业在越南市场的总资产;

b) 参与经济集中的企业在越南市场的总收入;

c) 经济集中的交易额;

d) 参与经济集中的企业在相关市场的合并市场份额。浓度。

3.政府根据各个时期的社会经济状况,对本条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2018年竞争法第三十四条,对经济集中申报文件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四条经济集中申报文件

1.经济集中申报文件包括:

a) 按照国家竞争委员会下发的表格提交的经济集中申报;

b) 企业间经济集中协议草案内容或合同草案、经济集中谅解备忘录;

c) 参与经济集中的各企业的商业登记证或同等文件的有效副本;

d) 各参与经济集中企业在经济集中公告年度之前连续 02 年的财务报表或自成立时至经济集中公告时的财务报表经审计机关依法确认的新设企业集中情况;

dd) 参与经济集中的各企业的母公司、子公司、成员公司、分公司、代表机构及其他附属单位名单(如有);

e) 参与经济集中的各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服务清单;

g) 各参与经济集中企业在拟进行经济集中领域的市场份额信息在公布经济集中度当年之前连续 02 年处于经济集中度最高的国家;

h) 克服经济集中度造成反竞争影响的可能性的计划;

i) 评估经济集中度的积极影响以及增强经济集中度的积极影响的措施的报告。

2.报送经济集中申报资料的企业对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外语申请文件必须附有越南语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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