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规定企业集体劳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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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必须向所有员工公布集体劳动协议?如果不公布集体劳动协议,会有处罚吗?

1.企业集体劳动协议的履行如何规范?

根据《《《2019年劳动法典》典》典》第七十九条,企业履行集体劳动协议的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职工,包括协议签订之日后上班的职工,集体劳动协议生效,有义务全面履行集体劳动协议

(2)集体劳动协议生效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待遇低于集体劳动协议相应规定的,必须执行集体劳动协议。用人单位的规定与集体劳动协议不一致的,必须作相应修改;未修改期间,执行集体劳动协议相应内容。

(3)一方认为另一方未全面履行或者违反集体劳动协议的,有权要求正确执行集体劳动协议,由责任方共同研究解决;无法解决的,各方均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请求解决集体劳动争议。

因此,集体劳动协议生效后上班的员工仍有义务全面执行现行的集体劳动协议。

2.集体劳动协议的效力

根据2019年《劳动法典》第七十八条,对集体劳动协议的有效期和期限具体规定如下:

(1)集体劳动协议的生效日期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记载在协议中。双方未约定生效日期的,集体劳动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集体劳动协议生效后,双方必须尊重和执行。

(2)企业集体劳动协议有效,适用于用人单位和企业全体职工。职业。行业集体劳动协议和跨企业集体劳动协议对参加集体劳动协议的企业的所有雇主和雇员有效。

(3)集体劳动协议的期限为01年至03年。具体期限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在集体劳动协议中载明。双方有权就集体劳动协议的内容约定不同的条款。

3.企业是否必须向全体员工公布集体劳动协议?

根据2019年《劳动法》第七十六条第六款对集体劳动协议收集和签署的规定,集体劳动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员工公布。

4.如果企业未向员工披露集体劳动协议,是否会受到处罚?

根据第12/2022/ND-CP号法令第16条第1款规定,对违反集体谈判和集体劳动协议规定的处罚如下:

罚款1,000,000越南盾至3,000,000越南盾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雇主处以越南盾:

– 未按规定将集体劳动协议送交总部所在地省人民委员会下属专门劳动机构;

– 不支付谈判费用;签署;修改和补充;发送;公布集体劳动协议;

-不按规定及时提供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职工代表要求进行集体协商时,按规定与协商内容直接相关的其他内容;

-不得向职工公布已签订的集体劳动协议。

注: 根据第12/2022/ND-CP号法令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上述罚款均为针对个人的罚款。组织的罚款是个人罚款的2倍。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企业未向员工公布已签署的集体劳动协议,可能会受到2-600万越南盾罚款的行政处罚(组织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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