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188条(经第76/2025/QH15号法律修订补充,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规定如下:
“第188条 个人独资企业
1.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人所有,并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一切经营活动承担责任的企业。
2.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发行任何种类的证券。
3. 每个人只能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主不得同时为个体工商户户主或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4.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出资设立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购买其股份、出资份额。”
由此可见,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人所有,并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一切经营活动承担责任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主的投资资本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189条(经第76/2025/QH15号法律修订补充,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主资本的规定如下:
“第189条 个人独资企业主的投资资本
1. 个人独资企业主的投资资本由企业主自行登记。个人独资企业主有义务准确登记投资资本总额,明确以越南盾、可自由兑换外币、黄金及其他资产表示的出资金额;对于以其他资产出资的,还须注明资产种类、数量及每类资产的剩余价值。
2. 用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部资本和资产,包括借款和租赁资产,必须按法律规定完整记入企业的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
3. 在经营过程中,个人独资企业主有权增加或减少其投入企业经营活动的投资资本。个人独资企业主投资资本的增减必须完整记入会计账簿。如将投资资本减少至低于已登记的投资资本,个人独资企业主须向企业登记机关登记后方可减资。”
由此可见,个人独资企业主的投资资本由企业主自行登记。个人独资企业主有义务准确登记投资资本总额,明确以越南盾、可自由兑换外币、黄金及其他资产表示的出资金额;对于以其他资产出资的,还须注明资产种类、数量及每类资产的剩余价值。
个人独资企业主可以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吗?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188条第4款(经第76/2025/QH15号法律修订补充,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的规定如下:
“第188条 个人独资企业
1.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人所有,并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一切经营活动承担责任的企业。
2.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发行任何种类的证券。
3. 每个人只能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主不得同时为个体工商户户主或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4.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出资设立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购买其股份、出资份额。”
由此可见,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出资设立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购买其股份、出资份额。可见法律仅对个人独资企业本身限制这些权利,对个人独资企业主并无限制规定。因此,个人独资企业主完全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购买其股份、出资份额。
个人独资企业的管理如何进行?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190条(经第76/2025/QH15号法律修订补充,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管理的规定如下:
“第190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管理
1. 个人独资企业主对个人独资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以及依法纳税和履行其他财务义务后利润的使用,拥有全部决定权。
2. 个人独资企业主可以直接管理,或聘请他人担任董事或总经理来管理、经营业务活动;在此情形下,个人独资企业主仍须对个人独资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承担责任。
3. 个人独资企业主是法定代表人,代表个人独资企业作为民事事项的请求人、原告、被告、相关权利义务人出席仲裁、法院,并代表个人独资企业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由此可见,个人独资企业主对个人独资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以及依法纳税和履行其他财务义务后利润的使用,拥有全部决定权。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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