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服务企业必须在屏幕何处显示游戏年龄分级结果?
现行法律框架:第72/2013/NĐ-CP号法令已被第147/2024/NĐ-CP号法令取代,该法令规范互联网服务和网络信息的管理、提供与使用(自2024年12月25日起生效)。目前网络游戏按玩家年龄分级的规定适用第147/2024/NĐ-CP号法令第38条。
根据第147/2024/NĐ-CP号法令第38条第1款,网络游戏按年龄分级如下:
- 18+:面向18周岁及以上玩家的网络游戏;
- 16+:面向16周岁及以上玩家的网络游戏(与原规定相比新增的分级组别);
- 12+:面向12周岁及以上玩家的网络游戏;
- 00+:面向所有年龄段玩家的网络游戏。
根据第147/2024/NĐ-CP号法令第38条第2款,分级结果的显示位置如下:
网络游戏按玩家年龄分级
[……]
2. 网络游戏服务企业在按玩家年龄对网络游戏分级方面的责任:
a) 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自行对网络游戏按玩家年龄进行分级;
b) 在申请提供网络游戏服务许可的材料中体现按玩家年龄分级的分级结果。网络游戏按玩家年龄分级是网络游戏审查内容之一;
c) 在游戏设备屏幕上及广告内容中持续显示游戏分级结果;显示位置由企业自行选择。分级标识的尺寸和颜色须易于辨认。
因此,根据现行规定,不再强制要求将分级结果显示在”屏幕上方左侧”等特定位置(如原第72/2013/NĐ-CP号法令框架下的要求)。网络游戏服务企业须持续在游戏设备屏幕上及广告内容中显示分级结果;显示位置由企业自行选择,但标识的尺寸和颜色须易于辨认。
游戏分级不符合规定时的处理
根据第147/2024/NĐ-CP号法令第38条第3款:当国家主管机关发现企业对G1、G2、G3、G4类网络游戏按玩家年龄的分级不符合第38条第1款规定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企业在15日内重新调整分级。若企业未按要求调整,主管机关要求企业停止发行该游戏,并采取保障玩家合法权益的措施。自书面文件签发之日起15日后,若企业仍未按要求停止发行,主管机关将吊销已核发给该企业的G1类网络游戏发行决定以及G2、G3、G4类网络游戏发行通知确认书。(注:2025年各部委机构改革合并后,互联网及网络游戏的国家管理职能已重新划分;企业在办理相关事务时须确认现行主管机关。)
ANT Legal能提供哪些帮助?
ANT Legal协助审查网络游戏年龄分级及显示方面的合规情况,办理G1、G2、G3、G4类网络游戏服务许可/通知备案材料,并处理国家主管机关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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