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设立单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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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出资期限是多长?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后没有缴纳足够的资金,会有什么处罚吗?

1.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多少?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如下:

“1.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注册设立企业时的章程资本是公司所有者承诺出资并记录在公司章程中的资产总价值。”

因此,单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在注册设立企业时的注册资本是公司所有者承诺出资并记录在公司章程中的资产总价值。

2. 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期限是多少?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期限规定如下:

“2. 公司所有人必须在商业登记证签发之日起90天内,以注册成立企业时所承诺的正确资产全额向公司出资,不包括运输和进口出资资产以及办理资产所有权转让行政手续的时间。在此期间,公司所有人拥有与承诺出资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期限为商业登记证签发之日起 90 天。

3. 如果在规定的出资期限后未缴纳足够的出资,是否会被罚款?

2020年企业法第七十五条第三款对设立公司的出资规定如下:

“如果未能在本条第2款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注册资本,公司所有者必须在足额缴纳注册资本的最后一天起30天内登记变更相当于已缴纳资本价值的注册资本。在这种情况下,所有者必须按照本条规定对公司注册变更注册资本的最后一天之前期间产生的公司财务义务按承诺出资的比例负责。”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您在商业登记证签发之日起90天内没有缴足注册资本,您必须在缴足注册资本的最后一天起30天内登记更改等于已缴资本价值的注册资本。

如果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后,您仍未登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您将受到行政处罚,具体按照 观点a 第 122/2021/ND-CP 号法令第 46 条第 3 款 规定如下:

[…] 3.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 30,000,000 越南盾至 50,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a) 因成员、创始股东出资不足,且成员、创始股东未承诺出资,而未在出资期满、资本调整期结束后,按照规定到经营登记机关办理资本调整或者变更成员、创始股东的手续;

b) 故意以错误的价值评估作为资本投入的资产。

[…] 5、补救措施:

a) 对违反本条第二项b点规定的行为,强制变更出资成员、购买股份、出资;

b) 违反本条第 3 项 a 点规定的行为,强制执行资本调整程序或变更成员或创始股东;

c) 对违反本条第 4 款 a 点规定的企业设立强制登记。”

但第122/2021/ND-CP号法令第4条第2款中,上述处罚级别是针对组织规定的处罚级别。对于同一行政违法行为,对个人的罚款相当于对组织罚款的1/2(二分之一)。

因此,如果超过规定的出资期限(自商业登记证签发之日起90天),您未缴纳足够的出资,且自缴足注册资本的最后一天起30天内未登记变更注册资本,您可能会根据上述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并处以罚款。此外,您还被迫采取补救措施,例如办理调整注册资本的注册程序。因此,您需要根据上述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出资或者登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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