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回答:企业名称包括越南文名称、外文名称和简称;越南文名称由企业类型+专有名称组成。专有名称不得与已登记企业名称相同或混淆,不得使用国家机关、社会政治组织名称(未经批准),不得使用违反文化传统、道德、良好风俗的词语、符号。递交材料前,企业应在国家企业登记门户网站查询拟用名称。详细规定见《企业法》2020年第37–41条(经第76/2025/QH15号法律修订)。
法律依据
- 《企业法》2020年,经第76/2025/QH15号法律修订补充(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第37、38、39、40、41条关于企业名称;
- 第168/2025/NĐ-CP号关于企业登记的法令(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
企业名称的结构
越南文名称
包括两个要素:企业类型+专有名称。专有名称使用越南文字母表字母、字母F、J、Z、W、数字和符号书写。
例如:”Công ty trách nhiệm hữu hạn ANT Legal”(ANT Legal有限责任公司)、”Công ty cổ phần Thương mại Dịch vụ Sao Mai”(Sao Mai商贸服务股份有限公司)、”Doanh nghiệp tư nhân Hoàng Long”(Hoàng Long私人企业)。
外文名称
是由越南文名称翻译为拉丁字母外语之一的名称。翻译时,专有名称可保留原样或按对应含义翻译。
简称
由越南文名称或外文名称缩写而成。
企业命名的禁止事项
- 相同名称:不得使用与已登记企业相同的名称;
- 混淆:不得使用与已登记企业名称混淆的名称(专有名称相同而仅企业类型、写法、符号等不同);
- 国家机关、政治组织名称:不得将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单位、政治组织、社会政治组织、社会组织、社会职业组织的名称用作专有名称的全部或部分,获得该机关、组织批准的除外;
- 违规词语:不得使用违反民族历史传统、文化、道德和良好风俗的词语、符号;
- 名人姓名:使用名人姓名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登记前查询和核验名称的方法
- 访问国家企业登记门户网站(dangkykinhdoanh.gov.vn),使用企业名称查询功能;
- 输入拟用专有名称,在全国范围内检查重复;
- 评估混淆可能性:比较专有名称、企业类型、写法;
- 准备1–2个备选名称,避免多次修改材料。
企业登记处有权拒绝批准违规名称;企业须登记其他名称。
企业名称与招牌、发票和印章
- 招牌:总部、分公司、代表处的招牌须正确载明已登记的企业名称;
- 发票、凭证:使用与登记证书一致的企业名称;
- 印章:企业自行决定印章内容,通常体现名称和企业代码;
- 所有交易文件应使用已登记名称,避免主体资格争议。
常见问题
企业名称可以全部使用英文吗?
不可以。越南文名称是强制性的,须完整包含企业类型+以越南文字母书写的专有名称。外文(英文)名称是补充要素,由越南文名称翻译而来。
专有名称可以使用个人姓名吗?
可以,前提是不与已登记企业相同或混淆,且不违反上述禁止事项。使用名人姓名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设立后想变更企业名称怎么办?
企业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登记处办理名称变更登记;之后更新印章、发票、银行账户并通知合作伙伴、税务机关。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企业名称、商标争议常在企业取名与已受保护品牌相近时产生。确定名称前,除在企业登记门户网站查询外,还应检查商标注册可能性以长期保护品牌。欢迎致电0966.475.966联系ANT Legal律师咨询命名与品牌保护。
常见风险提示
- 取名相同或混淆,材料被拒,修改耗时;
- 未经批准使用国家机关、政治组织名称;
- 企业名称与他人已注册商标冲突;
- 招牌、发票载明名称与登记证书不符。
ANT Legal能提供什么帮助?
ANT Legal就符合规定的企业命名提供咨询,在全国范围查询名称,审查商标冲突,并办理设立登记、企业名称变更手续。如需快速咨询,请致电0966.475.966联系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