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店经营项目是否须办理环境登记?
一、化妆品店经营项目是否须办理环境登记?
根据2020年《环境保护法》第49条第1款、第2款,环境登记规定如下:
* 须办理环境登记的对象包括:
– 产生废弃物但不属于须取得环境许可证对象的投资项目;
– 在本法施行日前已经营且产生废弃物、但不属于须取得环境许可证对象的生产、经营、服务单位。
* 本条第1款规定的对象中免于环境登记的包括:
– 属于国防、安保国家秘密的投资项目、单位;
– 投入运营后不产生废弃物,或仅产生少量废弃物并由就地处理设施处理或按地方政府规定管理的投资项目、生产经营服务单位;
– 其他对象。
此外,本条第3款规定:
– 乡级人民委员会负责直接、邮寄或通过在线公共服务系统电子接收本条第1款规定对象的环境登记。
– 位于2个以上乡级行政单位的投资项目、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可选择乡级人民委员会办理环境登记。
二、环境登记包括哪些内容,何时办理?
2020年《环境保护法》第49条第4款、第6款规定:
关于环境登记的内容
– 投资项目、单位的总体信息;
– 生产、经营、服务类型;工艺、技术、产能、产品;使用的原料、燃料、化学品(如有);
– 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
– 按规定收集、管理、处理废弃物的方案;
– 履行环境保护工作的承诺。
关于环境登记的时间
– 本条第1款a项规定的投资项目,属于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象的,须在正式运营前办理环境登记;
– 本条第1款a项规定的投资项目,不属于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象的,须在主管机关颁发建设许可证前(如按建筑法须取得建设许可证),或在向环境排放废弃物前(如按建筑法无须取得建设许可证)办理环境登记;
– 本条第1款b项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单位,须自本法施行之日起24个月内办理环境登记。
– 经营过程中,投资项目、单位如变更已登记内容,项目业主、单位须在实施变更前重新办理环境登记。
如投资项目、单位规模、性质变更属于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须取得环境许可证对象的,项目业主、单位须按本法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许可证的规定办理。
三、哪个机关负责接收环境登记?
根据2020年《环境保护法》第49条第7款,乡级人民委员会负有以下责任:
– 接收环境登记;
– 按法律规定检查、处理办理环境登记的组织、个人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 对已办理环境登记的组织、个人关于环境保护的内容进行指导、解决诉求;
– 政府细化本条第2款b项和c项。
– 自然资源环境部部长规定环境登记表式,并指导环境登记的接收工作。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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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可能因时间、地区、申请材料类型和具体情况而变化。如需确定适用于自身申请材料的准确法律依据,请在办理前通过电话0966.475.966联系 ANT Legal 律师进行核查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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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店经营单位须办理环境登记吗?
化妆品店是产生废弃物的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属于2020年《环境保护法》第49条第1款规定的环境登记对象。免于登记的情形包括:属于国防、安保国家秘密的项目、单位;不产生废弃物或仅产生少量废弃物并就地处理或按地方政府规定管理的单位。
环境登记申请材料提交至哪里?
乡级人民委员会直接、邮寄或通过在线公共服务系统电子接收环境登记。位于2个以上乡级行政单位的项目、单位,单位业主可选择乡级人民委员会办理环境登记。
环境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2020年《环境保护法》第49条第4款,环境登记包括:项目、单位的总体信息;生产、经营、服务类型;工艺、技术、产能、产品;使用的原料、燃料、化学品(如有);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收集、管理、处理废弃物的方案;履行环境保护工作的承诺。
何时须重新办理环境登记?
经营过程中,项目、单位如变更已登记内容,项目业主、单位须在实施变更前重新办理环境登记。如规模、性质变更属于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须取得环境许可证对象的,须按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许可证的规定办理。
化妆品经营单位业主须准确确定环境登记义务及办理时间,以避免被处以行政处罚。ANT Legal 律师可就申请材料和手续提供咨询——请联系 ANT Lega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