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回答:可以——但经营范围受限。根据2017年《旅游法》第30条第4款,外商投资企业仅可经营服务来越南的国际游客(入境游)的国际旅行社业务,越南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外商投资企业不得经营国内旅行社业务和组织越南游客出境的旅行社业务(出境游)。
法律依据
- 2017年《旅游法》——第30条(经营范围)、第31条(国际旅行社业务条件);
- 关于旅行社业务的政府指导性法令。
外商投资企业的许可范围
- 可以:经营服务来越南的国际游客的国际旅行社业务(接待入境游客、为国际游客组织国内旅游线路);
- 不可以:经营国内旅行社业务(服务在国内旅游的越南游客);不得组织游客出境旅游(出境游);
- 例外:越南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情形。
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材料与程序(概览)
- 企业符合条件:在银行缴纳旅行社业务保证金;旅行社业务负责人旅游专业毕业或持有国际旅游运营业务证书并具有规定年限的经验;
- 准备材料:许可证申请书;企业注册证书复印件;保证金证明;负责人的任命决定/学历、证书;
- 向越南国家旅游局(文化体育旅游部)提交材料;
- 领取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重要提示
- 国际旅行社保证金标准(区分入境/出境)历经多次调整——准备材料时须对照现行有效的保证金标准,不得使用已于2023年12月31日失效的2000万/5000万/1亿越盾标准;
- 超许可范围经营的,可能在旅游领域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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