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还需要申请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吗?
简要回答:不需要。根据2017年《旅游法》(第09/2017/QH14号)第30条第3款,从事国际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可同时经营国际和国内旅行社业务(第30条第4款限制的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因此,已持有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无须另行申请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017年《旅游法》下旅行社业务的经营范围
- 国内旅行社(第30条第1款):服务国内游客;
- 国际旅行社(第30条第2款):服务来越南的国际游客和出境游客;
- 持有国际旅行社许可证的企业→可经营两种范围(外商投资企业除外);
- 仅持有国内旅行社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经营国际旅行社业务。
取得国际旅行社许可证的条件
根据2017年《旅游法》第31条,经营国际旅行社业务的条件包括:(a)为依企业法设立的企业;(b)在银行按政府规定的标准缴纳国际旅行社业务保证金;(c)旅行社业务负责人大专及以上旅游相关专业毕业(其他专业毕业的须持有国际旅游运营业务证书)。国际旅行社的条件高于国内旅行社——这就是国际许可证”涵盖”国内范围的原因。
外商投资企业注意事项
根据2017年《旅游法》第30条第4款,外商投资企业仅可经营服务来越南的国际游客(入境游)的国际旅行社业务,越南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经营国内旅行社业务和组织游客出境(出境游)。
获证后的义务
- 在经营全过程维持经营条件(第31条第2款);
- 在招牌、旅游合同、广告出版物上公开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
- 旅行社业务负责人变更后15日内通知;
- 为游客购买保险;按规定执行报告、统计制度(第37条);
- 企业终止经营、解散、破产或不再符合经营条件的,许可证可能被吊销(第36条)。
常见问题
已有国内许可证,想扩展到国际业务怎么办?
须满足国际旅行社的全部条件(更高标准的保证金、大专及以上旅游专业人员),并办理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手续。国内许可证不会自动转为国际许可证。
经营旅游代理业务需要旅行社许可证吗?
不需要。旅游代理业务只需办理工商登记并与已获证的旅行社企业签订代理合同;无须申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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