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有权从董事会成员中选举、免职、罢免董事长(2020年《企业法》第156条第1款)。
1. 董事长是谁?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156条:”董事会董事长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选举、免职、罢免。”
公众公司和2020年《企业法》第88条第1款b点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董事或总经理。
2. 免职、罢免董事长的权限
选举、免职、罢免董事长的权限属于董事会,不属于股东大会或董事。免职、罢免按公司章程和2020年《企业法》规定的董事会表决原则执行。
3. 董事长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156条第3、4款,董事会董事长主要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 制定董事会的工作计划、活动方案;
- 准备会议议程、内容、材料;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 组织通过董事会的决议、决定;
- 代表董事会签署已通过的决议、决定。
4. 董事长缺席或不能履行职务的情形
董事会董事长缺席或不能履行职务时,须书面授权其他成员行使董事长的权利、义务。没有被授权人,或董事长死亡、失踪、被羁押、正在服刑、被法院禁止担任职务的,其余成员按剩余成员多数赞成原则从成员中选出一人担任董事长,直至董事会作出新的决定。
适用注意事项
董事长、免职、罢免的选举必须遵守正确的权限和表决程序;否则,决议的效力可能受到争议。
常见风险提示
- 股东大会直接罢免董事长(越权);
- 未遵守董事会的表决原则;
- 公众公司董事长违规兼任董事。
ANT Legal能提供哪些帮助?
ANT Legal提供董事会高层人事程序咨询,审查公司章程和表决程序。如需咨询,请联系ANT Legal的律师。
相关文章
与 ANT Legal 沟通本事项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