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企业在许可证被吊销时有权提取保证金吗?

评价这篇文章

劳务派遣企业在许可证被吊销(或未获颁发、未获延期、未获重新颁发)时有权提取保证金,但须经企业总部所在地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书面同意。保证金银行在未经同意前不得允许企业提取保证金(第145/2020/NĐ-CP号法令第17、18条)。

1. 劳务派遣企业在许可证被吊销时可以提取保证金吗?

可以。根据第145/2020/NĐ-CP号法令第18条第1款,派遣企业总部所在地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在企业属下列情形时同意企业提取保证金:

相关法律服务

商事合同法律服务

如您正在准备签署、审查合同,或因合同发生争议,ANT Legal 可协助审查条款、法律风险及合适的处理方案。

网站信息仅供一般参考,不替代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 企业遇到困难,自付款期限届满30日后仍无足够资金足额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业病保险及其他待遇;

– 企业自赔偿期限届满60日后无能力因违反劳动合同向被派遣劳动者赔偿;

– 企业未获颁发许可证;

– 企业被吊销许可证或未获延期、重新颁发许可证;

– 企业已在另一越南商业银行或外国商业银行在越分行缴存保证金。

2. 提取保证金的申请材料包括哪些?

许可证被吊销的派遣企业向总部所在地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报送提取保证金申请材料,包括:提取保证金申请书(明确被吊销许可证的理由);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吊销许可证的决定);代表人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取得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书面同意后,企业向保证金银行出示该同意文件以办理提取。

3. 未经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同意,银行可以允许提取保证金吗?

不可以。根据第145/2020/NĐ-CP号法令第17条第3款,保证金银行不得在未经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书面同意前允许派遣企业提取保证金。银行负责冻结全部保证金,按保证金法律规定管理保证金,并按该法令第18、19、20条办理提取、扣划和要求补足保证金。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第145/2020/NĐ-CP号法令细化并指导实施《2019年劳动法》关于劳动条件和劳动关系的部分条款。企业在适用前应核对最新文本。如需确定具体案件的保证金提取程序,建议拨打0966.475.966联系ANT Legal律师。

需要留意的常见风险

未经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书面同意提取保证金是违法行为;银行和企业均可能被处罚。许可证被吊销的企业须先足额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待遇,再提取剩余保证金。

ANT Legal可以提供哪些帮助?

ANT Legal协助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保证金缴存与提取程序的咨询,以及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处理。

如需快速咨询,可拨打0966.475.966联系律师。

相关文章

与 ANT Legal 沟通本事项 商事合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