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越南语和外语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不同,应采用哪一种?

如果越南语和外语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不同,应采用哪一种?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的适用是《企业法》第150条第4款规定的2020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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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纪要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必须在会议结束前完成并获得批准。
3.会议主席、秘书或其他签署会议记录的人员必须对会议记录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连带责任。
4.越南语和外语的会议记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越南语和外语会议记录的内容有差异,则以越南语会议记录内容为准。
5。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必须在会议结束后15天内发送给全体股东;发送计票记录可以通过在公司网站上发布来代替。
6.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名册附件、通过的决议以及随会议邀请函送交的相关文件必须保存在公司总部。
根据上述规定,越南语和外语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不一致的,以越南语会议记录内容为准。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必须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150条第1款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必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名称、总公司地址、营业代码

(2)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3)会议议程及内容。

(4)董事长、秘书姓名。

(5)会议纪要及股东大会就议程中各议题发表的意见。

(6) 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投票总数,附录股东登记名单、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的股份数量及相应票数。

(7) 每一表决事项的总票数,明确说明投票方式、有效票总数、无效票总数、同意、不同意和无意见;

(8)审议通过的事项及相应比例的表决结果。

(9)董事长、秘书姓名、签字。

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必须用越南语编写,也可以用外语编写。

董事长或秘书拒绝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的,该会议记录经出席会议的其他董事会成员签字并载有上述全部内容后生效。会议记录明确指出,主席和秘书拒绝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股东是否可以查阅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是否有权查阅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如下: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信息
1。普通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a) 出席股东大会并发言,并直接或通过授权代表或以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行使投票权。每股普通股有一票表决权;
b) 按照股东大会决定的水平领取股息;
c) 优先购买与公司各股东普通股持股比例相对应的新股;
d) 可以自由地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但第一百二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除外。 1、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dd)审核、查找、提取有表决权股东名单中的姓名、联系地址信息;要求修改您不准确的信息;
e) 查阅、查找、摘录或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股东大会决议;
g) 公司解散时或破产,按照公司股权比例获得剩余资产的一部分。

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普通股股东可以查阅、查阅、摘录或者复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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