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分销售市场的协议是《2018年竞争法》第11条第2款规定的限制竞争协议。该协议在以下情形被禁止:由同一相关市场上的经营者实施,或造成/可能造成显著限制竞争影响(第12条)。有利于消费者的,该协议可依据第14条获得限期豁免。
1. 瓜分销售市场的协议是否被禁止?
《2018年竞争法》第12条规定了被禁止的限制竞争协议:
“第12条 被禁止的限制竞争协议
1. 同一相关市场上的企业之间实施的本法第11条第1款、第2款和第3款规定的限制竞争协议。
…
3. 同一相关市场上的企业之间实施的本法第11条第7款、第8款、第9款、第10款和第11款规定的限制竞争协议,该协议造成或可能造成市场显著限制竞争影响的。”
据此:
– 同一相关市场上的经营者(横向协议——竞争者之间)按第11条第2款瓜分销售市场的,依据第12条第1款绝对禁止;
– 处于同一生产、销售链不同环节的经营者(纵向协议),仅在造成或可能造成显著限制竞争影响时才被禁止。
2. 有利于消费者的可以豁免吗?
可以。根据《2018年竞争法》第14条,被第12条禁止的瓜分销售市场协议(第11条第2款),有利于消费者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获得限期豁免:促进技术、技术进步,提高货物、服务质量;增强越南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或推动产品种类质量标准、技术定额的统一适用。
3. 豁免申请材料包括哪些?
被禁止协议的企业如欲获得豁免,须向国家竞争委员会提交豁免申请材料。材料应明确载明:协议内容、参与各方、对消费者利益的分析及满足第14条豁免条件的情况,并附证明文件。豁免仅在有权机关以决定批准后生效——企业不得自行适用。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竞争者之间瓜分市场的协议属于绝对禁止类,是竞争机关重点调查对象。正在或拟参与瓜分客户、销售区域协议的企业应在实施前审查合法性。如需在签约前评估与咨询,敬请致电ANT Legal律师:0966.475.966。
ANT Legal可以提供哪些帮助?
ANT Legal协助审查商业协议,评估被禁止风险,编制豁免申请材料,并在必要时与国家竞争委员会沟通。
如需快速咨询,可致电律师:0966.475.9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