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保障劳动者转班休息12小时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评价这篇文章

轮班制劳动者在转入另一班次前享有至少12小时的休息时间(《2019年劳动法典》第110条)。公司若不保障劳动者的转班休息权,可被处以10,000,000越南盾至15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具体数额视被侵权劳动者的人数而定(第12/2022/NĐ-CP号法令第18条第4款,罚款标准适用于组织)。

1. 劳动者的转班休息是如何规定的?

《2019年劳动法典》第110条规定:

相关法律服务

并购、股权转让与项目转让

如投资者或企业准备股权转让、并购、项目转让或重组,ANT Legal 可协助审查法律风险及交易结构。

网站信息仅供一般参考,不替代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第110条 转班休息

实行轮班制的劳动者在转入另一班次前享有至少12小时的休息时间。”

该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各班次之间有充足的时间恢复体力,特别是夜班之后。用人单位必须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同一劳动者的两个班次之间的休息间隔不少于12小时。

2. 公司不保障转班休息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第12/2022/NĐ-CP号法令第18条第4款对不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工作时间内的休息或转班休息的用人单位予以处罚。适用于组织的罚款标准(根据第12/2022/NĐ-CP号法令第6条第1款,对组织的罚款为对个人罚款的两倍)如下:

– 涉及1至10名劳动者:罚款10,000,000越南盾至20,000,000越南盾;

– 涉及11至50名劳动者:罚款20,000,000越南盾至40,000,000越南盾;

– 涉及51至100名劳动者:罚款40,000,000越南盾至80,000,000越南盾;

– 涉及101至300名劳动者:罚款80,000,000越南盾至120,000,000越南盾;

– 涉及301名及以上劳动者:罚款120,000,000越南盾至150,000,000越南盾。

3. 处罚时效为多长?

劳动领域行政处罚的时效为1年(第12/2022/NĐ-CP号法令第5条第1款,援引《2012年违反行政处理法》第6条第1款a项,经《2020年违反行政处理法修正案》修订)。时效届满后,不得再给予行政处罚,但条件具备时仍可适用补救措施。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实行轮班制的企业应核查排班表,确保至少12小时的休息间隔,并保存完整的考勤记录,以便在检查时证明合规。被违法排班的劳动者有权依法投诉、举报。如需就工作时间、休息时间或劳动争议处理进行咨询,敬请致电ANT Legal律师:0966.475.966。

ANT Legal可以提供哪些帮助?

ANT Legal协助审查企业劳动规章、集体劳动合同,就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的合规问题提供咨询,代理劳动争议,并在必要时与监察机关进行协商。

如需快速咨询,可致电律师:0966.475.966。

相关文章

与 ANT Legal 沟通本事项 并购、股权转让与项目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