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补发商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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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是商业登记证?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四条第十五款,企业登记的概念解释如下:

“第 4 条. 术语的解释

[…]

15.商业登记证是经营登记机关向企业签发的记录商业登记信息的纸质或电子文件。

因此,商业登记证是记录经营登记机关向企业颁发的商业登记信息的纸质或电子文件。

2. 商业登记证包括什么内容?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28条规定,商业登记证的内容规定如下:

“第 28 条 商业登记证的内容

商业登记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企业名称、企业代码;

2、企业总部地址;

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联系地址、国籍、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对于合伙企业的普通成员;对于私营企业主。个人会员的姓名、联系地址、国籍、法定证件号码;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成员的名称、营业代码和总部地址;

4.公司注册资本,私营企业投资资本。”

据此,商业登记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公司名称和公司代码;

– 企业总部地址;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联系地址、国籍、法定证件号码;对于合伙企业的普通成员;对于私营企业主。个人会员的姓名、联系地址、国籍、法定证件号码;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成员名称、企业代码、总部地址;

3.企业遗失商业登记证,可到哪里申请补发商业登记证?

根据第01/2021/ND-CP号法令第68条规定补发商业登记证,具体如下:

“第68条.补发商业登记证、登记内容变更证明书登记

1.企业因遗失、火灾、撕裂、损毁或其他毁坏而需要办理商业登记证、商业登记内容变更确认书、分支机构或代表处营业登记证明、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经营登记内容变更确认书的,应向商业登记署提出补发书面申请,商业登记署将在收到书面文件之日起03个工作日内考虑补发。

2.企业因遗失、火灾、撕裂、损毁或以其他方式毁坏而需要补发《营业地点登记证明》、《营业地点变更登记证明》的,应由营业地点的企业或分支机构向营业地点所在地的经营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营登记机关将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03个工作日内考虑补发。 ”

因此,如果您的企业需要补发商业登记证,请向企业总部所在地的商业登记署提出书面补发请求。

4.补发商业登记证的期限是多少?

根据第01/2021/ND-CP号法令第68条第1款规定补发商业登记证,具体如下:

“第六十八条 商业登记证的补发、商业登记内容变更的确认

1.企业需要补发商业登记证、商业登记内容变更确认书、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营业登记证明书、分支机构经营登记内容变更确认书的情况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遗失、烧毁、撕裂、压碎或者以其他方式毁坏的,企业应当向企业发送向企业总部所在地的商业登记署提出书面补发请求,商业登记署会在收到书面请求之日起03个工作日内考虑补发。

因此,当您向企业总部所在地的商业登记署发出书面补发请求时,商业登记署会在收到书面请求之日起03个工作日内考虑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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